【编者按】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从24日起,对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等十省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新华社4月24日消息(记者于文静)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从24日起,对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等十省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此次督导将重点检查“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各环节监管职责落实,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及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隐患排查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情况。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导工作的目的是推动各地迅速启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于近日印发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由九部门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切实解决“瘦肉精”问题,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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