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人大网4月25日公布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
中国人大网4月25日公布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
根据此前报道,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该草案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该草案拟将应纳税所得额的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同时,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 元。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此外,草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 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草案说明还表示,经测算,与 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 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我国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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