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日,银监会与台湾地区金融监管机构在台举行第一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活动。
昨日,银监会与台湾地区金融监管机构在台举行第一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活动。
银监会建议,要进一步推动加强两岸银行业往来,适度扩大陆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减少对陆资银行来台需要满足具有国际化经验等准入要求;逐步放宽陆资银行在台的分支数目和营业区域,为台湾企业和民众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本次磋商,是继两岸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与《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之后,双方金融合作的又一重要进展。
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举行会谈,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2009年11月,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与台湾地区金融监管机构代表陈冲正式签署《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目前,两岸银行业交流合作已经进入一个全新阶段。大陆已开放台资银行在大陆开设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也获准在台湾开设代表处。两岸银行监管机构进行直接磋商,有利于促进两岸银行的审慎经营和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有利于增进市场信心和维护两岸存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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