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面对100个新能源示范城这块大蛋糕,地方政府可能会一哄而上,而配套的制度能否跟上,将成为这一计划成败的关键。
核心提示:面对100个新能源示范城这块大蛋糕,地方政府可能会一哄而上,而配套的制度能否跟上,将成为这一计划成败的关键。
本报获悉,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100座新能源示范城。
“这一点已经写入了《十二五能源规划》,这也是该规划提的一个新概念。”国家能源局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目前,政府、企业和社会已经对此达成共识,我们希望新能源示范城成为推广新能源应用的一个新抓手”。
具体而言,新能源示范城中的“新能源”,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概念,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
一位资深能源专家告诉记者,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但与之不相称的是,新能源应用的范围和规模依然十分有限,“新能源示范城,再加以有力的配套政策,或许能改变新能源的整体格局”。
不过,新能源示范城这个概念还处于前期酝酿之中。“关于新能源示范城的指标评价体系以及配套政策,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研发,并有望于今年年底之前出台。”前述国家能源局官员对记者介绍。
目前,国家能源局还未开始组织开展地方申报工作,但一些地方政府十分积极,并展开了申报工作。
新能源示范城将以应用为主
本报记者了解到,新能源示范城是“十二五”新能源应用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十二五能源规划》,新能源的应用主要在农村和城市两个层面展开。
在农村层面, 国家将建设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2010年年底,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农业部三部局下发通知,在全国启动建设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其中包括北京市延庆县、江苏省如东县等,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
与之对应的是,在城市层面,国家拟建100座新能源示范城,推动新能源在城市的应用。“去年讨论时,在新能源示范城的规模,以及应聚焦在新能源产业的哪个环节这两个议题上,曾经有过争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研究员胡润青对记者表示。
就城市的规模而言,有的与会专家认为,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发展规模已经很大,能源结构也相对比较稳定,进行能源结构调整的成本会很高,而中小城市,还在不断地壮大过程中,其能源还大有规划设计的空间,所以新能源示范城应以中小城市为主。
“但这种观点并没有被采纳,最终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一个开放的态度,不对城市规模进行限制,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都可以。”胡润青介绍。
在新能源示范城的内涵问题上,应聚焦在新能源产业的哪个环节,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产还是新能源应用,对此也有不同观点。曾经有专家建议,既然是示范,应包含新能源产业的完整链条,三个环节兼顾。
但大多数专家认为,相较而言,新能源产业的前个环节发育相对完善,而目前最大的产业短板是应用。据权威机构统计,2010年,中国光伏产品总产量为8GW,占世界总产量的50%,居世界首位,但每年大约95%的光伏组件都出口到国外,而国内应用十分迟缓。
因此,讨论会上达成共识,新能源示范城以新能源的应用为主。 “在应用方式上将改变过去新能源大规模传输的局面,而应以分布式能源为主,主张就地生产,就地消化。”前述国家能源局官员对记者表示。
胡润青对本报透露,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在编制新能源示范城的新能源技术清单,其中包括太阳能光伏电池、风电、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生物质能发电、新能源汽车等,以方便各个示范城市,根据自己区域的特点和情况,进行选择。
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成关键指标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还在研究制定新能源示范城的指标体系,因此地方的申报工作还未正式启动。
该指标体系,主要由中节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有能源专家指出,该指标体系的一个核心原则就是,选取一些能源消费密度高的区域,促使其就地生产就地利用。
根据中节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郭主任介绍,该指标体系将包括多个综合指标:城市在“十一五”期间节能指标完成状况、建筑节能是否达到国家的要求、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情况、新能源技术的水平以及未来发展的潜力等。
其中,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将成为关键指标,它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新能源发展水平。郭主任透露,有专家提议将该指标定在8%-10%,但还没有最后敲定。
核心提示:面对100个新能源示范城这块大蛋糕,地方政府可能会一哄而上,而配套的制度能否跟上,将成为这一计划成败的关键。这一指标在操作中可能遇到问题,“城市一级的能源统计制度目前还不健全,城市如何提供一个可信而科学的新能源数据。”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气候变化与能源项目高级顾问杨富强认为。
不但指标体系尚未明晰,配套政策也还在研究当中。“由于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都有国家补贴,所以地方肯定希望新能源示范城,也有相应配套政策。”杨富强解释。
记者了解到,在绿色能源示范县设计中,中央财政补助基准规模为每个示范县30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中西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补助标准不低于中央的30%。
一个地级市的发改委官员对记者表示,“我预计,新能源示范城的行政级别要高一些,其补贴将高于上述绿色能源示范县的标准,因此对地方政府很有吸引力。”
所以,在标准和政策都未敲定之时,一些地方城市早已闻风而动。2010年5月,时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出席上海世博会“环境变化与城市责任”主题论坛时指出,中央已批准在新疆吐鲁番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
紧随其后的还有新能源产业基础比较好的山东省德州市。记者了解到,德州市已向国家能源局提交《德州市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2011年-2015年)》,并获国家能源局通过。
甘肃省敦煌市已完成《敦煌新能源城市发展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在积极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
杨富强提醒,面对100个新能源示范城这块大蛋糕,地方政府可能会一哄而上,而配套的制度能否跟上,将成为这一计划成败的关键。
“未来需要解决是,分布式能源与电网、建筑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的衔接问题。”胡润青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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