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针对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舆论有多种声音,其中一种认为目前个税征缴存在“富者宽、穷者严”的情况,工薪阶层由于由雇主代为扣缴,很难避税。而高收入群体,则有多种方式来规避。
备受各方瞩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针对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舆论有多种声音,其中一种认为目前个税征缴存在“富者宽、穷者严”的情况,工薪阶层由于由雇主代为扣缴,很难避税。而高收入群体,则有多种方式来规避。
比如,有些私营企业不分配利润,个人投资者不从企业领工资,而是将个人甚至是家庭成员的财产和消费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等。
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相背离。
如何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财产转移、资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个税征收机制,如何完善?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关于《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中明确表示,需尽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加强对企业所有者和非工薪所得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严禁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个人和家庭消费性支出等情况。
对于此番个税调整,财税部门再三强调,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
“我们是经过了几百套方案的比对、测算,最后才选择了这样一个方案。一方面,能够让绝大所数人在这次联动的调整中得到好处,同时能够对高收入群体在这次调整中适当增加了税收的力度。”参与草案拟定的财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这一点,从草案中的一些条款或可看出。
比如,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同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高收入群体,从过去的40%的税率推升至45%的税率。同时,这批人在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块也没有得到好处,里外负担算起来,增加的其实不止5%。”上述人士表示。
无疑,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然而,从过往个税征收的情况来看,情况却并非如此。
由于工薪所得主要实行代扣代缴,征收率相对很高,所以在以固定工资收入为主的中等收入者,成为了个税缴纳的“主力部队”。
有白领发出呼声,“为什么要从我们这些租房住、挤地铁的人身上挤钱?为什么不多从那些开宝马、住别墅、喝拉菲的人身上多收点?”
国税总局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收入约占1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收入约占12%。
“我国真正的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财产收入和其它隐形收入,因为其收入来源不固定,反而成为‘合理避税大户’。”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法草案时,任茂东委员表示。
那么,高收入群体,他们的税,哪里去了?
“很多企业家,尤其是中小民企的老板,都通过‘转移支付’来避税了。”有专为
高收入群体避税的会计向本报透露。
方法很简单,这些老板给自己开很低的工资,“有的甚至比中层管理人员还低”,同时把个人以及自己家庭的各项大宗消费都在企业的开支中列支。
“买个房子,换一辆新车,拿公司的名字列在企业资产项目下,出国旅游则可以列入公司差旅费中。”该人士介绍,“甚至房子装修,都可能列入企业的办公费用开支。”
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法草案时,有委员明确表示,“美国20%的高收入者交的个税占到80%,而中国目前是40%的中等收入者交了60%的个税。”
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背道而驰。
税改不仅仅在提高起征点
高端消费的强劲增长反映出现在的个税征管并不到位
面对此次个税调整,当普通公众将目光多聚焦在“起征点”和税率、级距调整上时,有识者则更多强调“加强个税的征管”。
“很多家庭收入已经多元化了,但是征管的方式和体制一直都没有跟上。也就是说,谁老实谁就被征。从财产多元化的角度,强化税收征管力度,而不应该仅仅盯在提高起征点上。”有财税专家表示。
个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关系,高收入者的收入构成比较复杂,而且不断有新的收入出现,一些隐性但数额巨大的收入还游离在法律边缘,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征管。
核心提示:针对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舆论有多种声音,其中一种认为目前个税征缴存在“富者宽、穷者严”的情况,工薪阶层由于由雇主代为扣缴,很难避税。而高收入群体,则有多种方式来规避。其实,近年来财税部门也在征管层面,尤其是针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2009年国税总局出台了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管措施,此举带动2009年度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收入增长70%。仅此一项,2009年该项目的自行纳税申报人次,就比2008年度增加1万人次,申报扣缴税额增加3.32亿元。
不过,还有更多的高收入群体成为了“漏网之鱼”。
“你要让我详细说出中国民间现在到底有多少富豪,很难一下子说出来。但是你就从每年高端消费的强劲增长来看,也反映出我们现在的个税征管并不到位。”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
“税务机关的监控网络很难覆盖到这部分人,像炒房者的资产、股息红利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这些非工资收入的监管可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前述财税专家表示。
“我们的税收征收系统现在是非常不完备的,个人信息处理的能力也很差,而且社会的流动性很大。”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表示,“如果应该交税的人全部交出来,缴税面估计会超过20%或者28%,现在很多都没有交。”
针对这一问题,有专家建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应增加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制度,雇员和雇主双向申报制度,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等相关的内容,将完税的监管制度建设的思路、方法、措施都用法律的形式来固定下来,从而在根本上完善税收监管的手段。
此外,部门之间的“信息鸿沟”也制约了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
目前,几个部门分头掌握着民众的个人信息,比如房管、银行、工商、税务部门等。而现在这几家部门之间,仅有少量数据可以实现共享。
“你要到银行查账,必须市局领导才能批,而且必须还要提供偷漏税的证据。而房管部门也只能提供交易信息,个人名下房产数量则不能共享。”有地税系统人士表示。
“现在的信息共享有很多困难,我觉得应该作为国家重要事项,统筹信息共享。”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在参与审议个税法草案时表示。
上述地税系统人士认为,假如这几个部门的信息能够共享的话,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个人的信用体系,尤其是拥有大量房产、存款的高收入群体。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