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去年银监会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SPC)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来,约一年光景,金融租赁公司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业务取得长足进展,在纾解税收之困、隔离风险传导和打造特色产品等方面斩获颇丰。
自去年银监会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SPC)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来,约一年光景,金融租赁公司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业务取得长足进展,在纾解税收之困、隔离风险传导和打造特色产品等方面斩获颇丰。
但随着项目公司业务的逐步深入,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愈发凸显,亟待解决;从国际经验和国内现实来看,金融租赁公司赴境外设立项目公司是至为关键的突破口。
海关监管问题
项目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使得承租人获得了按租金分期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便利,但保税地区海关提出需要承租人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海关税款担保函,而取得担保函代价高昂,不少承租方只能放弃租赁。这种担保函要求使保税地区完全丧失了保税功能,给推进项目公司业务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船舶出口的国际惯例是从船厂直接离境,但项目公司购买船舶后出口,是采用船舶先驶入保税地区后再出口的形式,还是直接从船厂离境,这牵涉船厂属地海关和保税地区海关两个异地海关之间异地管辖问题,双方海关能否协调办理?具体手续如何操作?目前尚无明确结论。
税收政策问题
公务机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累计为22.85%,这种高进口税壁垒使国内对公务机的正常需求被严重压制。不少意向客户因此放弃租赁,或选择在境外零进口税国家或地区如香港、澳门购置公务机。
项目公司开展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租赁业务,解决了一些税收问题,但只涉及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出口退税,金融租赁公司自身负担的营业税、所得税等并未减轻。虽然保税地区对项目公司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但这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仅限于地方税收部分。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保税地区实行“入区退税”,即国内货物进入保税地区视同出口,进行退税。按此政策,项目公司购买国内船厂建造的船舶,国内船厂应当可以退税。但项目公司在保税地区,船厂在异地,异地的税务部门对这种过去从未遇到过的项目公司购买船厂建造船舶的做法,是否视同出口,并允许船厂在当地获得退税,现行政策能否没有障碍、不打折扣地被执行,目前尚不得知。
外汇融资问题
尽管银监会允许项目公司境外外汇借款,但外管局不给金融租赁公司短期外债指标,发改委也不给中长期外债指标,项目公司根本无法直接从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只能在境内资金市场解决,而境内外汇供应严重受制于政策和形势变化,无法满足项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求,不仅融资成本远远高于境外,约是境外的两倍,而且不用时有,用时却根本没有或不够。
外汇管理问题
现行政策规定:“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按此政策,项目公司向国内造船企业购买船舶,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应视同出口,予以退税。但现行做法,外管局支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税务局则仍要求船厂办理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交银行的外汇水单。而以外币计价结算,项目公司可否以外币向船厂支付船款(不管外币来源于境外还是境内)?船厂在收到项目公司支付的外币船款后,是否可以被视为“境外”汇入立即核销结汇?等等,相关问题国内尚无先例,能不能办,怎么办,都不确定。
要彻底解决问题,使金融租赁公司与国外同业在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租赁业务领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充分公平竞争,只有允许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境外SPC(特殊目的公司)。境外SPC在税收和外汇融资上具有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无法比拟的优势,是目前开展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租赁业务,国际上最通行、最成熟的业务模式。商务部管理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设立境外SPC,一些母行在境外有分支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已依附母行资源,借道间接设立境外SPC开展业务。
设立境外SPC,税收上,不仅使租赁船舶出口退税问题迎刃而解,而且在境外税收特殊区域设立SPC,金融租赁公司将不用缴纳国内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船舶转让时也不需缴税,税收成本与国外同业持平,再无偏高负担。在外汇融资上,可以在没有外汇管制的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低成本融资,其融资架构也适合通过打包形成资产池并进行资产证券化出售,还可以通过转让境外SPC股份这一非常便利的方式实现船舶转让以方便融资,融资成本低、融资便利方面,与国外同业处于同一水平。
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本身是全球化最彻底的行业,我国航空公司的飞机、航运公司从事国际贸易运输的中大型远洋方便旗船舶,以及石油公司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等,通过租赁方式解决的,过去几乎完全被外国的金融机构或租赁公司通过设立境外SPC的方式所垄断。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但业务却被束缚在国内沿海及内河航运的狭小市场,不能设立境外SPC,导致其与国外同业竞争中处于绝对劣势地位,是主要原因之一。允许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境外SPC,是我国金融租赁业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者系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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