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要真正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必须逐步缩小政府征地的范围,让2.7亿亩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并尽快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
【《财经》记者 舒泰峰】5月5日,在主题为“农民自主型城市化”的第二届统筹城乡发展论坛上,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王振中表示:“城市发展能否有利于三农?这是中国面临相当重要问题”。
王振中表示,中国在城市化发展过程里面,城乡差距仍然是相当明显的。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披露,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00元的增长,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和各种收费,每年减轻农民的负担超过1335亿元。王振中说:“我们看一看仅仅2009年、2010年,这两年土地出让金,就达到4.2万亿元。这个数字是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31.46倍,我们假设2010年的农民仍然是7亿1228万,这是2009年的数据,2010年我们假设还是这个数字,农民的纯收入整个计算起来非常少,也是大约等于4.2万亿。也就是说,仅仅2009年和2010年两年土地出让金就相当于2010年农民的全年纯收入”。
根据王振中的计算,“十一五”期间,中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是832亿元,但是仅仅2010年2.7万亿的土地出让金规模,就是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32.4倍。“我们知道2010年劳动人口贫困标准是1274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是2628万人,如果用他们标准乘以人数的话,我们可以看到2010年仅仅是2.7万亿土地出让金规模,是农村贫困总规模的78.94倍。
王振中认为,今后在改革中,必须大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和房屋。根据有关机构调查,2002年劳动人民人均财产总额净值里面,土地价格占到37%,房子价格占到43%。因此,“我们要真正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必须逐步缩小政府征地的范围,让2.7亿亩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并且在符合规模的前提之下,尽快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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