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的举动让一部分高管动了心。
Alice就是其中一位,她是英国某金融公司派驻上海的高层,公司在陆家嘴某高端写字楼租了一整个楼层。
但她却放弃享受这个高端写字楼的舒适环境,一年中有超过180天住在香港,因为“这样可以按照香港税率缴税”。
这意味着年薪接近100万的她在香港可以按照15%-17%的个税税率缴税,如果在上海的话则要按照45%的个税税率缴税。
与Alice有相同做法的人不在少数。
由于担心国际化人才因高税率不愿意留在上海,上海浦东推出了以财政补贴手段来降低高管个人所得税的做法。
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调查之后发现,目前为止,仍不能说上海“退税”后高管个税比新加坡或香港低。
一方面是高税率对人才的排挤作用,另一方面,外界担心一旦有更改高管个税税率的方案,或会破坏个税方案的统一性,也难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5月5日和9日,当本报记者联系上海及浦东金融主管部门采访高管个税时,对方表示个税改革是国家层面的事情,“真得没东西可讲”,且问题“敏感”。
到本报截稿时为止,据本报核实,上海方面已经就金融等新兴行业的所得税税率改革作了课题调研,并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试图进行一些尝试。
但由于个税改革更为复杂,目前上海方面暂无进行高管个税改革的方案。
高管的烦恼:税率远高国外
Alice是英国华人,在香港公司待过,公司要拓展大陆业务,于是她被派到上海。
透过公司的落地玻璃窗看着窗外,她颇有成就感,“可一想到收入要被扣这么多税,就有点郁闷”。
Alice说不要看到她们风光,其实生活也“精打细算”,在香港,其一家大小“也要吃饭”。
根据国内此前个税相关规定,月收入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45%税率收取,而在香港和新加坡的个税税率则为15%到17%。
Alice觉得这个最高个税税率太高了,于是她采取在内地全年居住时间不超过180天的方式来应对。
据本报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大陆超过180天,则要按照中国的税率来交税。
这就导致,收入非常高的金融业高管普遍选择住在新加坡或香港,这成为首选的避税方式。
不过,这也导致Alice在上海的部分业务无法开展,因为她必须有一部分时间到香港去,这让其曾经很是为难。
这个问题在深圳相对简单一些,由于深圳临近香港,在深圳工作的香港人往往直接在香港报税,而由于两地往返非常方便,也很容易“绕过”180天的规定。
Alice曾经向公司总部申请单位补贴,由单位提供中外税收平准(tax equalization),也即中国“额外”征收的税由总公司来承担,但没有“下文”。
如今,已经熟悉了上海环境的她说希望单位可以以其他方式给予避税,比如通过发放消费卡、购物卡等形式。
但由于Alice所在的公司运作较为规范,公司不太可能大规模地发放购物卡的方式。
事实上,一旦公司以发放购物卡的形式代替员工部分工资的话,则员工少交了税,而企业也“增加了”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根据规定,企业税只有25%,而个税高达45%,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私企存在这种做法。
由于经常回香港,发现留在香港的同仁“赚一分钱就是一分钱,税交得少,且教育、医疗配套都比内地好”,因此Alice曾经动过回香港工作的念头。
地方政府补贴高管有失公平?
但上海的机会却比香港多,这是Alice所纠结的问题,一个转折点出现了。
后来,Alice听说上海,尤其是浦东,推出针对高管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她很是感兴趣,如今,其身边已经有几位职位相仿的金融人才享受到了这类待遇。
根据浦东方面的规定,以私募基金高管为例,凡私募基金落户,高管个税返还40%,中层返20%。
比如,对于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等在内的高管,按照其当纳税额的40%给予补贴;担任投资经理或项目经理职位的骨干人员,按照其当纳税额的20%给予补贴。
这就意味着对于金融等高管而言,45%的税率下降为27%,这个幅度不能说不大。
这一激励模式正被视为上海金融改革的一种新方式,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就曾表示,“今后将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的高管和骨干给予直接的奖励。”
上海方面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高税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中对人才的吸引力度。
方星海在2009年12月的一次讲话中就表示,与香港等地最高不超过15%的个人所得税率相比,内地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端金融人才来沪工作。
事实上,浦东推出的退税政策也是地方政府最大的限度,个税属于中央地方分享税,地方和中央四六分成,上海和浦东把地方的40%个税所得全部退还了。
据了解,天津、深圳、北京等地都有类似的补贴政策。
陆红军表示,地方政府“能用的方法都用了,退40%的个税算最大限度了”。
而退税也只是地方政府自己的做法,缺乏全国统一性,且这个补贴存在效率和公平无法兼顾的问题。
此前,据有关媒体报道,税务部门对个税减免奖励有不同意见,认为个税、财产税等都是很好的收入差距调节工具,其目标不是财政收入,而是调节社会公平,事关“社会和谐”。
不仅如此,动用纳税人税款等政府收入来支付企业高管的补贴有失公平。
专家建议上海试点个税改革
事实上,据本报了解,上海在制定申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方案时,一些专家曾提出个税方面进行试点。
但由于个税是全国统一税制,这一设想被政府层面否决,上海方面转而采取更为实际的财政补贴的方式降低税赋。
但这一“返税”的方式是否公平引起争议,因此,本报在采访过程中,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连称“敏感”。
陆红军认为,有必要在上海进行相关个税改革,而此次个税草案的征求意见也为这个建议提供了空间。
同时,上海浦东正在进行国家层面的综合配套改革,也为个税改革提供了制度空间保障。
“个税带有一定特殊性,把上海作为试点,是必要的,如果从全球化角度来看,上海在国际化竞争中,个税方面差距很大”,陆红军说,从长远的考虑,“作为税收改革,上海可以作为一个特殊的区域”,为国内其他地区提供试点样本,“因为,北京、天津、深圳以后都可能碰到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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