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填表造册,彻底摸清车辆总数
【《财经》综合报道】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填表造册,彻底摸清车辆总数。
报道称,一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自查登记表》近日已经下发至各地党政机关。内容包括车辆类型、购车时间及价格、资金来源等信息,经单位一把手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登记入册。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车辆,登记情况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同时,按照要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也要予以登记摸底。
报道引述消息人士说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表,完成登记后还要进行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后还要衔接制度改革。此次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要全部结束。
有相关人士介绍,此次登记要求自查面达到100%,能够主动自查、及时纠正的责任人,从宽从轻处理;隐瞒不报,尤其是在新的管理办法下发之后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报道也指出,新的标准并没有把公务用车卡死,如果党政机关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或者配备更新越野车的,只需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公车专项治理其实从去年已经开始。2010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部署2011年反腐败工作时就强调,要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随后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公报中再次强调,要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并将其列为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
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公车专项治理,将由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推进,这一小组中包括了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多个部门。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针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涵盖用于履行公务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注重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瞭望》新闻周刊 引述权威人士说法,中央已对此六类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
其一,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中央或地方、部门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
其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超出中央或地方、部门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其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是指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其四,摊派款项购车,是指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牌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其五,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其六,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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