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要对公车逐辆登记,清查结束后,还将衔接公车管理制度改革。
核心提示:目前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清查结束后,还将衔接公车管理制度改革。
近日,一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自查登记表》,下发至各地党政机关。
包括车辆类型、购车时间及价格、资金来源等信息均在统计范围之内,经单位一把手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登记入册。
本报记者获悉,目前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填表造册,彻底摸清车辆总数。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车辆,登记情况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同时,按照要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也要予以登记摸底。
5月9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组织召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培训会议,一位参与专项小组工作的人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表,完成登记后还要进行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后还要衔接制度改革。
此次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要全部结束。
高标公车仍有余地
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登记要求自查面达到100%,能够主动自查、及时纠正的责任人,从宽从轻处理;隐瞒不报,尤其是在新的管理办法下发之后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在接下来的重点检查阶段,各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联合专项检查组,对30%以上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部分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公车治理是一项动态性工作,抓的紧了就好一些,稍有放松就会反弹,有的问题屡禁不止、纠而复生。”参与公车专项治理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针对中央下发的《办法》,江苏省纪委党风办公室主任李苏建介绍,江苏省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后,清理出来的超编车辆可以在编制内调剂使用,不能调剂而且实际价格又高于新配备标准的公务车辆,一律公开拍卖。
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于年内开展公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和违规换车、借车、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不过,新的标准并没有把公务用车卡死,记者了解到,如果党政机关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或者配备更新越野车的,只需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衔接公车管理制度
据悉,此前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和部门,不再依照本轮治理的办法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据相关人士介绍,中央对地方试点的态度很明确,希望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从各地试点探索来看,主要有三种模式:货币化改革,发放补贴自行解决交通问题;半货币化改革,取消公车由车管机构统一调度、结算;加强管理模式,严格限制编制和费用开支。
受访的专家认为,公车改革单靠部门自觉是靠不住的,单靠有关部门发发文件也不能长久,关键在于结合公车改革出台刚性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实现公车管理的法治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据了解,本轮清理纠正违规用车后,中央将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治理与制度改革的衔接,从编制管理、审批制度、经费预算管理以及日常管理制度方面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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