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新选择:成立“国家教育特区”?

2011-05-17 01:17:26 | 作者: 马晖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的教育改革,还是需要从地方做起,可以仿效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成立‘国家教育特区’。”近日在广州中山大学举行的“教育与中国未来”30人论坛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的建言受到多位与会者的关注与热议。

周洪宇建议,可在全国选择若干个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区域,由中央确定为国家教育特区。在“教育特区”内,中央可赋予其一系列权力和优惠政策,“放权、搞活”,允许这些区域在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试验中先行先试,率先向传统教育体制机制发起冲击。

“我们要进行改革,需要在局部找突破口,要建特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周作宇教授表示。

教改的核心是放权

日前,教育部公布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南方科大榜上无名。这所被中国教育界寄予改革厚望的大学,只能被迫“自主招生、自发文凭、自我认证”。

“如果主管部门能够把审批权赋予广东,相信情况就大不相同。”周洪宇表示。

在他看来,当前中国教育发展的一大掣肘,是教育主管部门将办学自主权、学位授予权、招生自主权、人事任命权等等紧紧抓在手中,导致教育发展缺乏活力。“中国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放权,扩大地方和学校的管理权限。”有与会的教育界专家呼吁。

去年,新教改纲领性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如何将本轮教育改革的诸多诉求在地方层面落实,成为中央与地方教育主事者审慎思考的问题。

为此,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面并行推进。

不过,有直接参与试点筛选的核心智囊对本报记者表示,教育部的上述做法,依旧沿用了以往的惯性思维,以“计划”方式自上而下地部署和分配试点,以“工程”模式 施工。

“创新不足,亮点不多,勇气不够。”该人士用十二个字来概括试点项目。

周洪宇强调,把这种模式引入教育领域后,教育部实际上成为了制度创新的主导力量,对制度安排实行严格的管制,决定着制度供给的方向、速度、形式和政策。

换言之,这意味着地方的改革要在教育部的“五指山”下开展,并没有多大的自主改革空间。

因此,周洪宇提出,可以成立全国性的教育特区,赋予其先行先试的权力,以区域突破带动教改全局,为中国教育改革寻找新的动力。

教改先改教育部

“在广东省或者深圳市,就可以率先建立这样的教育特区。”周洪宇表示。

在他看来,近期广东省已明确提出来要打造中国教育的高地,该省的主要负责人“有这个热情,有这个愿望,有这个条件,可以先行先试”。

国家教育特区,又该如何运作?在周的方案中,有一整套的规划。

他表示,在“教育特区”内,中央可赋予其一系列权力和优惠政策,重点是“放权、搞活”,允许这些区域在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试验中先行先试,率先向传统教育体制机制发起冲击。

“新的国家教育特区是不是像过去那样,首先要经费、要资源?我想不应该是这样的。特区是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周洪宇表示。

在这样一个国家教育特区中,应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头作用的机制创新先行先试,对符合我国未来教育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设计先行先试,对一些复杂的、敏感的改革措施先行先试,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各种改革实验先行先试,

而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部,应该向教育特区充分放权,给予其制度创新的特许权。

具体包括:国家把管理高等学校的各类审批权下放给省级特区或高校特区,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高等学校各项办学自主权,包括学校审批权、招生自主权、学科设置和课程设置权以及人事任命权、学位授予权、学术自治权等。

“教育部的部领导也认识到这个问题了。”有与会学者透露。据其介绍,教育部主要领导近期曾明确表示,《纲要规划》的落实有一个非常大的堡垒需要突破,这就是教育部自身。

“袁部长说了,改革要首先从教育部内部改革改起,重组教育部的机构,调整人员配置,重新构建教育部的行政资源和行政力量”。该人士称。

在此背景下,“国家教育特区”或将成为决策层推进教育改革的一个抓手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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