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转让应在OTC市场 发展双边交易方式

2011-05-17 01:11:00 |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裴传智16日在第四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发展论坛上表示,发展贷款转让方式应尊重其自身特点,在OTC市场上发展双边交易方式。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裴传智16日在第四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发展论坛上表示,发展贷款转让方式应尊重其自身特点,在OTC市场上发展双边交易方式。

  他表示,贷款转让市场的标准化、透明化不是发展的方向,这是由贷款转让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即使两笔期限相同、规模相同的贷款,担保还是无担保,有抵押还是无抵押,以及信用等级是千差万别的,”他说,“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到标准化。”

  他指出,对于贷款转让市场来说,不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交易系统,只需要报价信息系统就可以了,另外,也不需要托管清算系统,只需要一个备案登记系统就可以,让监管部门、市场知道这笔交易就可以。此外,因为贷款信息是商业秘密,贷款转让市场的信息披露也不可以透明化,这一市场的信息透明应该是定向的,可以向监管机构、交易对手透明,但不可以公开。

  裴传智还指出,哪些机构适合进入贷款转让市场取决于贷款的交易方式,如果贷款转让市场是买断的,那么允许进入的机构就需要具备经营贷款的能力。而如果是买断式回购,则是货币市场的概念,其中可以加入信托作为中介,可以允许更多的机构进来。

  对于交易方式的创新来说,裴传智指出,这取决于交易方式是否可以监管,如果不可以监管则不可以做。此外,创新的交易方式必须有基础的统计信息,另外会计处理上需要有明确规定。

  裴传智表示,贷款转让市场有待规范发展的市场,发展的空间很大,但目前中国的贷款转让市场还“很原始”。由于长三角两省一市经济基础雄厚,优质贷款资源多,参与银行间市场的机构非常多,可以优先发展贷款转让市场,报价信息系统和备案登记系统可以在两省一市优先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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