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广西“楼加加”闹市立三年 政府称民不举官不究
广西贵港闹市区一栋七层高的建筑上,又加盖了三层旅馆,摇摇欲坠,令人惊心。而当地主管部门说,之所以没处理是因为没接到群众举报。(据银河网)
最新:
广西“最牛楼加加”被限期拆除
广西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贵港市住建委已就“最牛楼加加”成立调查处理小组,并已在14日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加高部分。
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12日播发《网曝广西贵港闹市区惊现“最牛楼加加”政府回应称未查处因未接到举报》一稿,反映广西贵港市闹市区一栋7层楼的宾馆上方加建了约三层楼高度的建筑,三年间竟然没有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引发网民强烈反响。
评论:
当地政府的懒政思维
“民不举官不究”的“不作为论”,错就错在混淆了责任主体的主次,颠倒了做事过程的先后,企图把应尽责任推给别人,以掩盖自身责任的缺失,并为逃避问责抛出烟幕弹。
据报道,在广西贵港市繁华的闹市区,有一栋7层楼宾馆上方加建了三层楼的建筑,显得突兀并且岌岌可危。这个被称为“楼加加”的违法建筑,近三年来一直非常打眼地耸立着,有关部门却不闻不问。更令人称奇的是,当地住建部门的官员辩称:市民有举报义务,没有查处是因为无人来监督和举报。
“不作为”现象人们见的多了,但不作为之余,还振振有词为自己张目,却是不多见的。比贵港市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熟视无睹更值得警惕的,正是这套颇有底气的“不作为论”。
细细分析,贵港少数干部的“不作为论”其实内有乾坤。面对质疑,起而自辩,话里话外包含了这么一个三段论:大前提是执法需要群众举报才能开展,小前提是我们没有接到群众举报,结论是我们不管无可厚非。
如果这样的懒政逻辑可以成立的话,那么一切渎职失职者将欢呼雀跃、弹冠相庆,社会问题也将层出不穷,整个社会运行将陷入失控状态。没人举报,就可以放任贪官大肆侵吞国家资财;没人举报,就可以任由“地沟油”“瘦肉精”横行餐桌;没人举报,就可以听任药家鑫们逍遥法外;没人举报,就可以眼睁睁看着重污染企业抹黑天空、毒害河流……
这番“不作为论”,妙就妙在“你跟他讲问题,他跟你讲责任,你跟他讲责任,他跟你讲义务”,绕来绕去,绕出一个“不干事还有理”的歪理来。不过,既然是歪理,总是立不住的,且不论这种逻辑推演一旦注入现实就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其逻辑前提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有无举报不能和是否执法捆绑起来,不管有没有举报,执法者都得坚决履行职责。
有权必有责,及时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这是住建部门的分内之事,群众举报只是辅助配合,职能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有为才有信,职能部门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推动力”,不能坐在机关里等人来报,更不能坐视问题不管,而应主动出击,深入实地检查问题、倾听民意,用办实事解难题的实效取信于民,这样百姓积极配合、踊跃举报的积极性才会高涨。“民不举官不究”的“不作为论”,错就错在混淆了责任主体的主次,颠倒了做事过程的先后,企图把应尽责任推给别人,以掩盖自身责任的缺失,并为逃避问责抛出烟幕弹。
贵港的“楼加加”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些干部勇于任事的责任意识是何等匮乏,敢于负责的勇气又是何等稀缺。古人有“邑有流亡愧俸钱”、“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警句,民间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谚语,无不呼唤为政者的责任情怀。今天在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下,用着纳税人钱的公职人员,如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依然是一个需要破解的时代课题。(据京华时报)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