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改:2012年基本医保覆盖全市城乡居民

2011-05-18 10:38: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研究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在沪农民工子女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制度的具体办法

  【《财经》综合报道】上海市新医改方案5月17日正式出台。根据上海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覆盖常住人口,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

  据东方早报报道,针对前期的民意调查显示,有七成市民对区域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暂时还是不能接受,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在17日举行的上海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文件表述修改为,按照自愿的原则,鼓励市民与医疗联合体签约。居民可以签约在医联体内就医,也依然可以持医保卡在全市各医院就医。但是,医联体内就医的便捷性更为突出,如有完整的健康档案,可以优先享受门诊、住院的转诊通道,可在社区预约专家门诊等。

  所谓区域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是将同一个区域内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由一所三级医院,联合若干所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目的是引导患者分层次就医,而非一味涌向三级甲等医院。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沙忠飞就此轮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介绍了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

  医保明年覆盖城乡居民

  扩大覆盖人群。在本市各类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体户籍人口的基础上,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研究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在沪农民工子女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制度的具体办法。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医保最高支付限额28万

  提高保障水平。调高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此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发文执行。

  接下来,还要修订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将政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70%,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研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

  按出生年月享医保待遇

  缩小待遇差别。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办法,归并人群分类、调整按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待遇差距。同时,为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保险制度,将个体参保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并适时将镇保企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自费药品定期公示

  减轻病人负担。规范和控制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严格事先告知制度,控制使用比例,定期公示。适度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中药饮片柜台方等纳入医保支付,逐步将临床使用广、参保人员负担重、无法替代的诊疗项目和材料纳入报销范围。此外,还要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慢性病可开具2-4周用药

  方便群众就医。为有效缓解当前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医保用药,慢性病患者可开具2~4周用药,同时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

  徐建光还表示,上海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剥离“院中院”。上海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在大型综合医院试行总会计师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和聘任制度,探索医师多地点执业办法;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

  徐建光指出,上海希望创造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医生制度。目前全上海有10个区要求试点推进家庭医生式的服务。

  家庭医生制度主要是通过全科医师培训的医生,主要服务1500到2500个居民,通过家庭医生对居民直接的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管理,非常便捷、非常直接地对这些居民提供服务。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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