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二五”期间,我国财政金融应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中心在内的四项工作
【《财经》综合报道】 5月20日,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陆家嘴金融论坛上称, “十二五”期间,我国财政金融应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中心在内的四项工作。
首先,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中心,充分运用财政手段,支持金融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方式的主攻方向。我们要综合应用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其次,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基本,不断创新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体制、机制。农村金融的发展关系到资源在城乡之间的有效配置,关系到调结构战略目标的实现。新时期的财政金融工作应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切入点,通过财政奖补政策和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公司加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使农户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得到技术、市场以及信息方面的服务,逐步化解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提高“三农”自我造血功能,加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坚持保障民生为重点,积极探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手段。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稳定经济的重要力量,其生存发展、关系就业这一民生大计,但长期以来金融资源向大型企业集聚的现象始终存在,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为尽快使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我们要创新思路,研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作用。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量身订做的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解决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逐步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最后,坚持以深化改革为主线,继续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金融机构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我们要继续纵深推进重点国有机构改革,推动建立“形神兼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理顺委托代理关系。从体制、机制入手,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国有金融机构在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等方面发挥骨干和突出的作用。
(《财经网》记者 唐喆喆)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