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员:房产税收入少说明试点成功 全面开征难度大

2011-05-24 07:39: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房产税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并表示房产税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财经》综合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5月23日表示,房产税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并表示房产税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今年1月27日,重庆、上海两地同时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并于当月28日正式试行。据报道,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税款为百万元左右。因此,有人质疑试点城市房产税征收规模过小。

  对此,秦虹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试点具有开创性,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

  她表示,根据目前试点方案看,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抑制高价房的政策意图很明确,而替代目前的土地收益还不可能做到。如果上海和重庆房产税收得少,只能说明价格高的住房卖得少,这意味着高价房的需求低,那么高价房的价格上涨的概率就小,如果高价房的价格不涨,低价房的价格上涨空间就不大。据了解,重庆市今年应税高档房的成交价同比已经下降了10%。所以,且不说还没到截止的征收时间,暂无法得出最终房产税的征收总额,如果一个试点周期结束时,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试点方案的政策意图实现得越好。

  而就房产税的出台对房价的抑制作用,她解释称,从长远看,房产税是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迈出了改革的重要一步,对高价房的需求有抑制作用,有助于控制房价的上涨。

  她表示,开征房产税有多重意义,它本身对房价的影响是间接的。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一是调节财富分配,有利于缓解由于房价上涨引发的居民财富差距加大的社会积怨,二是有利于约束投资性和奢侈性购房需求,即多买房、买大房、买贵房要多交税,三是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挤出空置房源,节约社会资源,四是完善我国的财税体系,增加了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所以,房产税本身没有直接降价的作用,对房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减少过度需求而间接发生作用,一个地方房价的涨跌最终还要看供求关系。

  在回答有关房产税何时全面开征的问题时,她称,由于我国过去没有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民众普遍对开征房产税的认识不足,质异声较多,而房产税又存在涉及面广,对利益的影响复杂,缺少代征代缴机制,征税成本较高等问题,所以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她同时强调,上海、重庆两个城市对开征房产税试点的意义更多是在于探索出一个适应我国国情的包括征税对象,税率标准、税基设定、免税范围等在内的房产税税制和较为科学可行的征收机制,而不是要增加多少税收收入。

  近期,有消息称,“北京下半年或将试点房产税”。事后,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北京市房屋中介协会副会长李文杰等业内人士均否认了这一消息,而财政部下属研究机构相关专家也表示,“房产税试点扩大势在必行,但试点的扩大肯定是在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而如今,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尚在推进中。也正是如此,北京暂无房产税试点时间表。”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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