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112695件,诉讼标的额达9137.2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44%和下降0.74%
【《财经》综合报道】 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以下简称《年度报告(2010)》)的有关情况。(点击下载报告全文)
去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发布了《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从社会各界的反响来看,《年度报告》已成为人民群众了解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渠道,也为学术界研究我国司法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源。在此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年度报告(2009)》编撰及发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出了《年度报告(2010)》。
《年度报告(2010)》由前言、“审判执行篇”、“法院管理篇”和“改革发展篇”三个篇章共四部分组成,共4万余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2010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年度报告(2010)》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面展示履行审判职能的情况
数据显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审结1062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700263件,同比上升2.82%;审执结10999420件,同比上升4.31%;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结案标的金额15053.43亿元。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国法院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112695件,诉讼标的额达9137.2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44%和下降0.74%。
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能动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二审、再审刑事案件884737件,审结885316件,同比分别上升1.48%和1.75%。
2010年,行政案件数量继续保持上升势头。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各类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165915件,审结166572件,同比均上升7.52%。
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执结案件2508242件,同比上升2.54%,标的额4781.93 亿元。在各级人民法院执结的各类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2151390件,占85.77%;非诉讼类执行案件356852件,占14.23%。
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各级人民法院立案机构全年共审查立案7841969件,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30742件,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656.47万元。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1643件,同比下降4.06%。
二、全面展示加强审判管理的举措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监督检查法定审限执行情况、督办重要案件、督促各审判部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承担审判委员会会务、案例编纂等职能。截至2010年12月,全国已有25个高级人民法院、900个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部分基层法院的审监庭承担了审判管理的职责,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着力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各项审判管理工作,并对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审判管理与人事管理、政务管理之间的协调,提出了统一、明确、具体的意见。
为构建全国法院统一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立案件质量的量化标准,建立案件审判质效全面、动态、多维的评估、指导、决策、监督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着手对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突出其价值导向作用。
三、全面展示确保廉洁司法的生动实践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引导法官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宣传学习“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时代先锋”全国优秀法官龙进品、勇斗歹徒光荣牺牲的全国模范司法警察钟世鑫等先进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继续重点抓好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主题轮训,指导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做好人民法庭庭长轮训,全国3622名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和8899名人民法庭庭长接受了集中轮训,分别占应训人员的98.8%和96.1%。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司法巡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不仅正式确立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而且要求各高、中级人民法院都要对下开展巡查工作。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派出了8个司法巡查组,对湖北、山西、北京、天津、宁夏、重庆、江西、贵州等8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督促指导下,截至2010年底,已有26个高级人民法院、246个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司法巡查制度,共对1803个下级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
各地法院普遍采取查阅工作台帐、走访案件当事人、明察暗访、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扎实开展司法作风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集中组织开展了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纠正违规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组成相关督查组,深入10个高级人民法院、22个中级人民法院、32个基层人民法院、24个人民法庭进行了实地督查。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普遍设立了廉政监察员,任命了专职廉政监察员456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26044名。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等部门新任命了7名专职廉政监察员,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廉政监察员达到14名。
四、全面展示司法改革取得的新进展
《年度报告(2010)》以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继续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大力推进《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落实为背景,集中展示了在完善刑事证据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进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司法公开、完善经费保障体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所取得的新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各级法院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律师、专家、仲裁机构的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司法公开是201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一大亮点。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100个法院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同时发布《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要求各示范法院严格按照示范标准,全方位地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有效地宣传和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进一步明确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必须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完善群众旁听庭审、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诉讼档案查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等制度,为促进司法公开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判案件912177件,同比上升44.33%,有效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更加重大,全国法院将继续在“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指引下,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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