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房产税政策实施后,重庆高档住房交易出现了量价齐跌,约束高档住房和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的调控作用逐步显现
【《财经》综合报道】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25日表示,按照现行房产税政策,根据2011年一季度的交易水平测算,今年主城区交易的应税住房将近万套,加上存量独栋住房,初步测算这些房产在确权登记后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房产税政策实施后,重庆高档住房交易出现了量价齐跌,约束高档住房和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的调控作用逐步显现。
报道引述有关调查数据称,房产税政策实施后,多数高档商品住宅项目楼盘访客量下降30%-50%。1月28日-4月30日,高档商品住房成交25.66万平方米,占商品住房成交量的7.8%,较去年高档住房成交面积占比下降3.1个百分点。1月28日-4月30日,主城区应税住房成交建面均价13140元/平方米,较房产税实施前(1月1日-1月27日)同类房屋成交建面均价14678元/平方米下降10.48%。一季度重庆主城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高档住房新开工面积与去年四季度相比下降了4.5%。1月28日-4月,建筑面积户型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上市量同比增加了20%。
这位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房产税政策已实施三个多月,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已经完成对主城区2011年1月28日以前的存量住房的全面清理,摸清了应税的3464套存量独栋住房的基本信息,加上1月28日房产税政策实施以来新购的应税住房的基本信息,一并提交了市、区两级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按房产税征收政策对这部分住房数据进行核实,及时对符合房产税征收条件的住户发出纳税通知,要求纳税人必须在今年10月份内到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今年1月27日,重庆、上海两地同时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并于当月28日正式试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5月23日表示,房产税试点具有开创性,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根据目前试点方案看,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抑制高价房的政策意图很明确,而替代目前的土地收益还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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