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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锋 鄂尔多斯报道
5月24日,位于鄂尔多斯准格尔路新民小区底商二层的一间面积不过十平米的小门面,店门紧锁。透过被砸碎的玻璃门望去,一把后背高耸的老板椅冷漠地歪着,门口的沙发上铺了一层灰,曾经的热闹和期盼不复存在。
这里曾是一处高利贷吸收点,公司总经理祁有庆因为非法吸收存款在今年4月底被警方控制,办公地点被关闭。坊间口口相传,祁有庆在此揽收了本金约为3.5亿元的民间借贷。
这可能是自2009年石小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7亿余元之后,鄂尔多斯市爆出的第二大额的涉高利贷案件。
再爆大案
在记者驻立拍照的几分钟里,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男士和一位六十余岁的女士攀楼而至,他们两人均是祁有庆的下线。该女士退休前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经朋友介绍去年开始给祁有庆放贷5万元,约定月息为两分五(即2.5%),三个月结息一次。“很多人都找他,没想到这么快就出事了。”她说。
前述男士表示,祁有庆在此经营了好些年,口碑一直很好。据他透露,祁有庆今年70岁左右,其妹祁玉兰曾任职鄂尔多斯市妇联主席,妹夫曾任东胜区副区长、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局长。正因为此,很多离退休干部对其诚信和还款能力抱有信心。
前述女士对记者说,祁有庆事发,与其下线中众多离退休干部的挤兑有关。她告诉记者,鄂尔多斯市政府机关搬迁到新区康巴什后,为了拉动新区发展,政府建设了100多栋住宅楼,定向出售给所有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干部。“不是强行摊派,但因为价格相对便宜,大家都愿意购买。”她说。
由于历史原因,鄂尔多斯人只要有闲钱便会放高利贷,所以手上一般不留钱。为了买房,他们只得抽回放出去的钱。由于祁有庆下线多为这些离退休老干部,祁无法满足集中挤兑,资金链骤然断裂。在债主紧逼下,祁选择躲避,并关停电话,有人遂向警方报案,导致案发。
4月20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对外公告,对祁有庆案立案侦办,并要求出借人在5月21日前向经侦大队报案。5月23日,《华夏时报》记者前往东胜分局采访,经侦大队高旭明大队长以此案正在侦办为由,拒绝透露案情。不过,对于外界盛传的祁案3.5亿的吸存额,他澄清目前警方初步统计的数据是1亿多元。
据祁案下线透露,至今报案人数已达数百人,放贷者涉及各行各业,上到政府公务员、下到拾荒老人,甚至还包括乞讨者,金额从3000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目前,祁已被警方刑拘。
在祁有庆的名片上,他是鄂尔多斯市金亿泰汽贸担保公司、金胜达投资“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德佰隆担保公司等3家公司的总经理,其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投资、汽车、煤炭业、纺织业、建筑业、公路、桥梁投资及水资源投资。
记者从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信息中心查询得知,金亿泰汽贸担保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祁有社,为祁有庆的弟弟。金胜达投资创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也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金莲。而鄂尔多斯市德佰隆担保公司却查询未果。信息中心负责人表示,有两种可能,一是该公司注册登记地在鄂市以外地区,二是祁以虚假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由此可看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非法吸收存款案,而是家族诈骗案,只拘留祁有庆一人明显欠妥。”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平日,借贷业务主要由祁有庆和其妻负责,在她借贷后祁有庆写给她的借条上,其妻是担保人。另外,祁有庆的弟弟、妹妹等人都牵涉此案,案发后家族内部进行了财产转移和私分,涉嫌诈骗。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女士不认可这一说法。她认为祁有庆和其家人本意上并无卷款潜逃和转移财产私分的故意,出事是因放贷人集中收款导致资金链断裂。“至少不能说是诈骗吧。”她说。
政府善后
在鄂市,多起因高利贷而引发的非法吸收存款案被引爆,但在政府的强力干预和警方的统一善后下,并未引起太多的恐慌。“石小红案刚被披露时,大家紧张了两三天。但很快,该放的高利贷照旧往外放。”5月23日,人民银行鄂尔多斯支行一位要求匿名的部门负责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政府和警方的介入令所有放贷者不再担心血本无归。“利息肯定拿不到了,收回本金的可能性是有的,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等待。”前述两位下线说。
在鄂市已风声渐息的石小红案,时常被身在鄂市之外的媒体提及,甚至有媒体以此为例,诉诸“民间借贷面临崩溃”字眼。但本报记者调查获悉,石小红案善后已近尾声,下线本金收回八成以上。
“其实我们也很迷惑——都知道高利贷风险大,为何说了这么多年,市场还很健康?”人行鄂市支行部门负责人说,这一问题让他们这些金融界人士也费尽思量。
位于鄂托克街的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楼前,经常聚集着一批放贷人,他们均因债务人被控制而等待警方善后。记者了解获知,当前至少有三起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在侦办中,其中两起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分别是石小红案和曹丽琴案,另一起即刚刚发生的祁有庆案。
虽然连续发生三起大案,但似乎未看到这座以高利贷闻名的城市的慌乱。政府的介入,显然起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多位在经侦大队门口等待的石小红案下线向记者介绍,石案发生后,当地政府和警方及时安抚了涉案下线情绪,指出当前鄂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石案是个案,政府将快速处理其资产,全部用于归还借款人。政府为此还特别拨付了60余万元专案经费。
政府的态度令当地民众恐慌顿消。“这说明了政府对民间借贷的态度。”一位金融界人士说。据介绍,此类案件的处理已经形成固定模式。具体流程上,先摸清出借人底数,逐个做思想疏导和金融法规讲解工作,及时通报涉案资产状况等,快速处置资产并尽快返还出借人本金。
一位石小红案的下线说,当初将钱借给石时,同时有担保人。从法律上看,她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向石小红和担保人追偿本息。“但有关方面要求法院对石案牵涉的纠纷不予立案。同时,警方也放话,涉案出借人均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如果坚持起诉或上访,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这位女士表示,在前有大部分退款,后有法律责任的风险下,几乎所有出借人都“无奈”地接受了由政府善后的做法。
“从处理办法上,政府抓到了我们害怕追究法律责任的软肋,所以至今未发生大的波动。”一位不愿具名的出借人对记者说,他们最大的不满是,石小红所投资的资产处置价格过低。
一位祁有庆案的出借人向记者转述,警方正在清查祁案所涉资产,将比照石小红案做法,在6月份按比例归还出借人部分本金。
“借贷之城”
“这里很少有人炒股。你想想,放贷年息超过20%,而炒股一年能保本就算运气不错。”从中国传媒大学毕业后回鄂市创办了一家房地产网站的张伟如是说。
出租车司机邬先生将几十万元闲钱放给了多个亲友,每份额度都没超过十万,月息均为两分五,每月此项收入稳定在一万元左右。
一位家在成吉思汗陵景区的蒙古族汉子央巴图(音)说,下岗后他挨过了几年迷茫和困顿的日子,后到东胜开黑车,经朋友介绍开始涉足高利贷。如今,他放出的高利贷有数百万元,大多数钱来自于亲人和老家的朋友。其上线主要是做道路或桥梁工程的朋友。他说,在鄂尔多斯,东胜是利息较高的地方,一般为两分五或三分,而煤矿集中的伊旗,利息甚至到了四分、五分。
郝云霞是一位律师,因为长期担任煤矿企业的法律顾问,所以她的闲钱直接放给了煤矿老板。放贷三四年来,煤矿老板每月通过转账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利息,从来没有延迟、拖欠过。
这位从业已有十年的律师说,从她所在的律所承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数量来看,近两年类似案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现在每月都有上十起,显示这一领域的风险正在积聚。但她认为三年内民间借贷市场不会有大的风险。支持这一观点的事实是,其经手的所有纠纷案,在经法院判决后,均能从担保人处收回本金和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利息。
前述人民银行鄂尔多斯支行的部门负责人表示,人行和统计部门曾对鄂市居民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0%以上的人参与了民间借贷。
风险自控
虽然间歇地发生着债主无法偿还借贷而被拘或被以非法吸收存款罪起诉究责,但人皆放贷的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各方其乐融融。
这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现象。在鄂市采访期间,记者印象深刻的是,即便是像本金已经部分损失的石小红案借贷人,也并不过分担忧。一位女士的话很耐人寻味:“大家都知道这是有风险的,所以有承受能力。”
在放贷者看来,他们有看似简单实则可靠的风险控制意识。概括而言,普通放贷人会从三个方面去把控风险:人品关、项目关、担保关。
郝云霞说,人品要评估其个人信用、资产、个人能力等,项目关是要了解其盈利前景。另外,根据借出金额多少,应要求对方提供一个或多个担保人,增加收回借贷的保险系数。
开办典当行的赵锡龙对本报表示,包头的金利斌案、东胜的石小红案、浙江的吴英案等的爆发,确实对放贷群体心理产生过影响,但毕竟这样的案例很少。相反,这些案件对放贷行为也有警示作用,大家会根据各自情况收回部分资金,加强对风险的把控。
前述人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每个放贷者都清楚其中的风险,所以会通过自己的一套风险评价体系去选择风险较小的上线。一般情况下,有血缘、地缘和道德做基础的民间借贷关系稳固。而从宏观上看,民间借贷总额占全市社会存款余额的比重不大,因此相对可控。
“民间借贷的一般做法是,一人从亲戚朋友处集中一笔钱,然后交给上线,上线再找利息更高的上线,有时倒手两三次。”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以上情形可见,大量民间借贷其实存在两到三次的重复计算,因此他认为鄂市的民间借贷总额不会像传说的那样高。
上述负责人认为,鄂尔多斯民间高利贷总盘子在100亿到200亿元的可能性较大。而今年4月,鄂尔多市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900亿和1700亿。“即使以300亿元计算,民间高利贷总额占全市存款总额的比例也不到百分之二十,总体来看,风险不大,远不至于出现崩溃甚至影响金融安全的问题。”他说。
是非之间
鄂市工商联办公室张熙伟对记者表示,在国家收紧银根的背景下,从银行贷款成为很多企业的奢望。60%的民企最终受发展所迫,只得从民间借贷。
张熙伟指出,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加剧了民企贷款难度,抬高了融资成本。以鄂市城市商业银行为例,目前企业贷款的利息为9厘,而去年同期,这一数值为7到8厘。“与民间借贷动辄两三分的高利息相比,银行贷款成本低得多,但其门槛太高,许多企业望洋兴叹。”他说。
24日,记者前往东胜区天骄北路的丰润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所有资金均已放出,银行也不放贷款,所以无钱可贷。而在位于鄂托克街鑫通大厦的恒利元小额贷款公司,其负责人在听到“贷款”一词后直接把记者挡在大门外,连称没有资金,早已不做了。
一边企业需要大量发展资金,一边银根不断紧缩,这种背离令处于法律限制状态下的高利贷市场火爆。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法律归法律,现实归现实,这显示出民间借贷的尴尬。他认为,首先应从法律上给民间借贷明确、合法的身份,政府名为整顿实为默许的做法,并非上上之选。民间借贷笼罩在非法吸收存款罪的阴影之下,这不利于民间资本的发展,他呼吁《贷款通则》修订版早日出台,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运作。
刘俊海同时指出,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应该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和促进经济活动。当企业和个人将解决资金需求矛盾的窗口转向高利贷时,已经显示出金融机构角色失真,亟待纠偏。他认为,民间借贷利息数倍于银行标准利率的社会现实,正倒逼央行应审视偏紧的货币政策是否适当,以及偏重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拒绝加息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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