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谋建五级政府投入共担制

2011-06-02 00:26:13 | 作者: 马晖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一份名为《学前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课题调研报告递交至教育部,该课题由教育部财务司委托立项,由北京师范大学袁连生、冯晓霞教授牵头起草。

今年,学前教育成为“新教改”突破口,决策层已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

有识者表示,目前学前教育之所以存在诸多乱象,与旧有的财政投入体系有很大关系。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进行此项课题的研究,可见已注意到这一根本性问题。

该调研报告中,课题组明确提出,必须大幅度增加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投入,尤其是中央和省一级政府。

在资金分配方面,应改革当前财政资金的分配方式,加大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

“多办点雪中送炭的事,不要再继续用政府的钱来锦上添花了。”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冯晓霞教授称。

中央、省级政府缺席

中国学前教育总经费中,家庭负担的比例达到70%以上

“我国学前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袁连生介绍,政府学前教育经费主要由区、县和乡镇、街道负担。“到目前为止,中央和省级政府很少提供学前教育经费,市级政府提供的学前教育经费也不多。”

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必然导致在学前教育经费支出中,家庭负担占很大的比例,这也是“入园贵”的原因。

调研报告强调,中国学前教育总经费中,家庭负担的比例达到70%以上,高于大多数国家,在中国各级教育中也是“占比最高的”一项。

“要改变目前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必须大幅度增加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投入,尤其是中央和省一级政府。”袁连生教授表示,“将经费负担责任下放到财力不足的基层政府,学前教育经费是不可能得到保障的,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也难以达到”。

因此,调研报告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改革现行学前教育财政负担体制,建立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都承担部分学前教育财政责任,五级政府共同分担的政府投入体制。

调研报告建议,中央政府主要承担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责任和一定比例的公用经费责任,负担比例不低于预算内学前教育总经费的20%;省级政与地市级政府一起承担新建和改建幼儿园经费、教师培训经费和一定比例的教职工工资福利经费,负担比例不低于预算内学前教育总经费的30%;区县和乡镇、街道政府承担幼儿园建设和改造的土地供应责任、一定比例的教职工工资福利经费和公用经费责任,负担比例不高于预算内学前教育总经费的50%。

“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总经费的比例提高到5%左右,在全部学前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形成财政投入与家庭投入并重,税收、土地和社会捐赠等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学前教育投入体制。”调研报告称。

770亿全国可建普惠性幼儿园

这笔钱相对于动辄上万亿的基础设施投资并不算多,完全可以承受

“比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不足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财政投入资金的分配或投向的不公平。”袁连生表示。

有限的学前教育投入,也大多被“公家人”获取,多数地区财政资金主要投到了教育部门和党政机关所办幼儿园,进这些幼儿园的多是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子女。

因此,在调研报告中,课题组呼吁,改革当前财政资金的分配方式,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平和效率。课题组提出,应加大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的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比例。

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是指能提供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运行经费至少一半来自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多数幼儿、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幼儿都能进入。

“普惠性公办幼儿园要同时具备‘普’和‘惠’两个方面。”袁连生介绍,“普”的要求是多数幼儿都能进入;“惠”的要求是政府投入比例较高、收费较低,优先招收低收入家庭幼儿。

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支出是否会给政府背上沉重的包袱?

“我们估算过了,发展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应该是我国财力能够承受的。”课题组成员表示,按现行办园水平和财政负担54%经费来假设,全国幼儿全部进入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投入约为770亿元,相当于2009年新增预算内教育经费的44%,全部预算内教育经费的6.7%。

“这笔钱,相对于动辄上万亿的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并不算多,完全可以承受。”上述课题组成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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