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是分税制改革最有可能突破口

2011-06-02 14:40: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一方面县级融资平台遍地开花修路忙,一方面,却又是中央财税乾坤挪移到不了县级财政头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斌 2008年底以来,地方融资平台中,县级平台占据70%,而一半以上投入公路等基建项目事实提示人们,县级财政是分税制的最大输家,而中央转移支付制度可能是现有分税制改革中最有可能的突破口。

  根据中国央行6月1日晚间公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较2008年年末增长25%以上。其中,县级(含县级市)平台约占70%。同时,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不超过30%。

  上海证券报测算,根据报告中提到的“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不超过30%”,按照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7.92万亿元来算,截至2010年末,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不到14.376万亿元。报告还显示,约五成以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投向公路与市政基础设施。这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期限较长,5年期以上的贷款比重超过50%。

  以上数据清晰说明一个事实:地方融资平台借贷的钱,大部分是县政府拿去修公路在内的基建设施了——而这本来是地方财政份内事。但按数据,显然中央将钱返还给地方:2011年全国财政预算收入8.9万亿,加上赤字全国财政支出超过10万亿。其中,中央收入47360亿元,占比52%;中央财政支出54360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7050亿元,其余37310亿均用于向地方转移支付。

  但钱很显然没有落到县级财政头上,否则事情也不至于到了县级地方融资平台遍地开花的地步。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地区收支均衡的问题,国家逐步试行了转移支付制度,其方式主要有三种: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

  这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成本最高,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专项转移支付执行情况时发现,中央现有参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部门多达37个,一项支农资金大概有十几个部门涉及,分工很细,大类项目、小类项目都要由中央一些部门来审批,成本过高,这也造成了转移支付项目交叉重复严重。

  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这实际上是富裕支援落后,这和税收返还方式相互对应。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除了税收返还效率较高之外,两种方式都存在很大问题。

  2007年,财政部曾就转移支付向全国人大作过至今唯一一次专题汇报。当时财政部承诺将清理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据财政部统计,2006年专项转移支付达到4411.58亿元,共计213项,当年一般性转移支付4731.97亿元,两者比例接近1比1,一般性转移支付略高。但自2008年经济危机开始,随着4万亿投资的大规模推进,2009年和2010年的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迅速扩大,超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量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立项、审批的模式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部委间协调,最后由财政部拨款。对此,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决算审查室主任夏光表示,3万多亿资金通过体制收上来,再转移到地方,这么多的资金,在各级政府间转移,很不安全、很不经济,也很不效率的。

  现在这些遍地开花的县级融资平台,跑到银行圈钱修路的事实,再次提示人们,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效率低到县政府从银行圈钱弥补基建资金缺口的地步。如果分税制动不了,起码转移支付制度也要深入改革。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作者:【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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