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财经》综合报道】据央视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倒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26岁女服务员张妙。药家鑫发现张妙在记其车牌号,害怕其以后找麻烦,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8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后药家鑫驾车逃跑再次撞伤行人而被抓获。
2010年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年3月23日药家鑫杀人案一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药家鑫律师辩称其为激情杀人。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一审法官认为,药家鑫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激情杀人。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院二审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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