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表示,阶梯电价改革“国务院已经批准,肯定如期在年内推出”。具体方案仍在制订中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雪 据《新京报》消息,在6月8日的“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透露,成品油调价机制、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年内将推出。目前,阶梯电价改革方案还在制订中。
国务院近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2011年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改革包括:深化成品油、电力、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等。
发改委为此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连启华表示,成品油调价机制、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国务院已经批准,肯定如期在年内推出”。
在2010年10月,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但一直未正式出台。拟推行的阶梯电价改革主要是针对居民用电,征求意见稿在当时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变相涨价”等言论也不绝于耳。
在征求意见稿中,方案一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7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初步统计为110千瓦时)确定,即以家庭月用电量110千瓦时为分界线,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1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1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方案二是,第一档电量按覆盖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140千瓦时,起步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7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7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随着今年电荒的不断蔓延,电力供需紧张形势的加剧,阶梯电价改革再次提上日程。事实上,浙江、四川等省早已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起步价”为50千瓦时,四川为60千瓦时。不过,相形国外,起步门槛偏低,如日本设为120千瓦时、韩国为100千瓦时。
阶梯电价实施能否解决当前甚至未来两年严峻的电荒,这仍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在此前,发改委发布通知,从6月1日期,将全国15省市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1.67分。但随之而来的煤价跟风上涨,却让电价上调成为名副其实的“扬汤止沸”,局面陷入煤价涨、电价涨、煤价再涨的恶性循环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用电问题的根本解决途径还是改变定价机制。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推动中,5月5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孙耀唯透露,电网主辅分离改革有望年内完成,葛洲坝集团等四家辅业集团将合并成两家电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