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5月31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交接,检察长陈国庆调至新的工作岗位。次日(6月1日)上午,在该院办公楼发生一起悬挂条幅辱骂陈国庆并燃放鞭炮事件
【《财经》综合报道】 据中新社报道,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6月8日晚间向媒体通报,6月1日上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发生一起悬挂条幅辱骂陈国庆并燃放鞭炮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组认真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所为。
今年5月31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交接,检察长陈国庆调至新的工作岗位。次日(6月1日)上午,在该院办公楼发生一起悬挂条幅辱骂陈国庆并燃放鞭炮事件。
检方调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于6月1日6时20分进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悬挂条幅后燃放鞭炮。据称,该检察人员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事件发生后,该检察人员已经认识到其错误行为的危害性,对此表示后悔并作出了检讨。
据检方通报,陈国庆于2007年3月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称号、立集体一等功。陈国庆5月31日调至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检方称,对该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袒护、坚决查处。同时,虚心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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