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算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亿

2011-06-10 03:38:00 |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透露,今年上海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中,将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6亿元。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透露,今年上海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中,将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6亿元。

  调整包括,“住房保障支出”预算由7亿元调整为22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由266.8亿元调整为322.8亿元。

  在昨日召开的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上,蒋卓庆受上海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蒋卓庆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核定,上海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1亿元。

  上述7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项目中,在建项目38.27亿元,新建项目32.73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15亿元)。

  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也成为目前上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6月8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在上述会议期间作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今年以来国家对银行贷款实行紧缩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不断加大,造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开发单位贷款难度也增大。

  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一份《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中也指出了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难题:“调研中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企业普遍反映,资金压力大、回笼周期长,难以持续。”

  上述调研报告还指出,公共租赁房建设和运作在资金上的矛盾尤其突出,企业担心“举杠铃”不知道要举多久。

  对此,上述调研报告建议,要积极探索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和沉淀资金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的新形式;加大市级财政的投入,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保障性住房支出在财政中所占的份额。

  蒋卓庆进一步透露,今年上海市已经向财政部提出参加2011年自行发债试点申请,待财政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上述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后,上海市财政部门将结合有关项目建设进度,在财政部指导下制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组建债券承销团,通过公开途径,完成自行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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