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多数厂办大集体企业长期停产,拖欠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费
【《财经》综合报道】据东方早报报道,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近日表示,厂办集体企业由于主管部门长期不明确,遗留问题颇多,“难度甚至超过国有企业改革”,现在工商部门已经停止注册厂办集体企业,新的集体企业不再被允许注册,“等原有的集体企业都改制了”,“再过5至10年,集体企业这一称谓将彻底消失”。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了一批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并被政府誉为“中国就业蓄水池”。
现实是,这一历史印记明显的特殊企业群体,随后成为改革的“三不管地区”。
据东方早报报道,目前多数厂办大集体企业长期停产,拖欠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费。据新华社的报道称,在厂办大集体最为集中的东北三省,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以辽宁省为例,当地厂办大集体超过1400户,亏损企业占七成以上,停产、半停产企业占一半以上。
据东方早报报道,吉化集团北方化工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润认为,厂办集体企业之所以能够兴盛起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免税,当时的厂办集体企业同时还注册了劳动服务公司,一个企业两块牌子,对这类公司国家免征一切税费;二是国企的大力支持,在市场、人员和技术上,国企对集体企业的扶持竭尽所能。
1995年以后,政策开始调整,这一年厂办集体企业开始缴税。同时国企也开始调整,更加注重盈利和效益,对厂办集体企业不再一味地让利。这样,厂办集体企业就陷入了困境。
从表面看,厂办集体企业是因为失去了政府和国企的支持才陷入困境的,但是真正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厂办集体企业人浮于事、效益低下、管理粗放,这才是其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从企业自身发展来讲,靠免税和国企让利是一种畸形的发展方式。
2005年11月6日,财政部、国资委、劳动保障部、振兴东北办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2011年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改革细节浮出水面。被称为国企改革“最后堡垒”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开始推向全国。
6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改制分流处副处长高云飞表示,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的摸底清查情况,目前仍未统一上报。 国资委层面负责此轮厂办大集体改革具体工作的,正是企业分配局改制分流处。此前,国务院国资委曾要求中央企业,对厂办大集体进行摸底,并于5月底前统一上报。
对于央企未能如期上报摸底情况的原因,高云飞称,“工作量较大,要持续一段时间”。
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此轮改革设定目标:“从2011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表示,厂办集体企业改革的难点和核心是职工安置,职工安置的背后是产权。 周放生则认为,厂办集体企业最大的体制问题是“归属不明确”,“主办国企和集体企业的管理关系难以理顺。”
当前制约改革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庞大的资金缺口。
据周放生介绍,原来在试点改革的补贴政策中,国家只承担10%左右的改革成本,大头压在地方政府。在东北三省,辽宁省地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需284.1亿元资金,而中央财政最多可补助29.2亿元,资金压力非常大。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资金需要100亿元以上,而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约占改革所需资金的10%~15%,改革尚有55亿元的资金缺口;黑龙江的改制资金缺口也有200亿元之多。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6月初在接受《半月谈》采访时说,近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
目前国有困难企业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实行了并轨,而厂办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却不能享受相关政策。厂办集体企业无法与关闭破产的主办厂同时破产,无法享受经济补偿和相关待遇。
东方早报报道称,据统计,截至2002年在辽宁省65.2万名厂办集体职工中,未参加养老保险的28.5万人,占43.7%;未参加失业保险的35.3万人,占54.1%;未参加医疗保险的59.2万人,占90.8%。仅鞍钢厂办集体就欠缴职工医疗费、保险费、公积金等内债总额达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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