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6年上海社保大案发生之后,中央虽三令五申,但是社保资金不纳入专户管理、挤占挪用等问题仍频频见诸于各地审计公告中,且违纪违规问题资金数额巨大。
2006年上海社保大案发生之后,中央虽三令五申,但是社保资金不纳入专户管理、挤占挪用等问题仍频频见诸于各地审计公告中,且违纪违规问题资金数额巨大。
到2008年,全国范围内社保基金滚存结余已从2000年的1224亿元迅速扩大到1.41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投向何处却是个谜。
“管理不到位、运作不透明暗藏风险。”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对此深表忧虑。最近该中心作出的针对2008年省级财政透明度的调查显示:31个省(区、市)只有3个省公开了投资信息。
投资信息最隐晦
上海财经大学课题组以2008年省本级决算报告为基础所作的113项调查中,有30项考察的正是社会保障基金的透明度。
据悉,此次调查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四类基金,调查由粗到细,包括了收支总额到收入、支出、资产以及负债等明细信息。
从调查结果看,四类基金的收入总额、支出总额和余额的信息,31个省(区、市)均完全公开。但涉及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期末净资产以及年度净资产变动额的信息,有关基金收入明细、支出明细、资产明细以及负债明细信息,透明度则较低。
老百姓最关心的是社保基金的投资情况,但是公开资产明细分类的少之又少,31个省(区、市)中只有3个省完全公开信息,且信息披露不充分!
课题组人员郑春荣说:“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虽然大致可以看出3个省有多少是现金,多少是存银行、购买国债。但是银行是存几年期,国债是几年期,收益状况如何仍语焉不详。”
值得注意的是,在课题组连续三年的调查中,各省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极少,大部分是应申请而公开的。最新的调查显示,31个省(区、市)中河北表现最好,完全公开了22项信息,部分公开了3项信息。有18省提供了部分信息。另有12省未提供任何信息。
有一个省的社保年报竟然全部是参保人数的统计,没有一个关于社保基金金额的数据。
信息公开太随意
从各省排名看,变化非常大。有的省由2007年第1名降至2008年最后1名。比如,福建省前两年的透明度调查中,公开程度连续遥遥领先,而2008年的调查中则排名垫底。
课题组人员告诉记者,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福建省财政厅都会依据申请,提供较为翔实的数据。但2008年数据福建省财政厅不再公开,理由是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社保信息由制作部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不再由财政部门公开。
“这种‘过山车’的变化表明有的省份对信息公开的随意性非常大。”蒋洪说,“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了。”
除了福建之外,还有的省互相推诿。课题组向两个部门同时申请信息公开,但财政厅说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说应由财政厅公开。
有的省份则以社保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
课题组还发现,有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公然作假。课题组连续三年向每个省都寄出了挂号信申请信息公开,但简单搜索了一下就发现,海南自称2009年、2010年都没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山西和云南也自称2009年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公开方式混乱
课题组介绍,在连续三年的调查中,同一个省份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信息往往不是同一统计口径,即使信息公告的名称相同,里面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一些省份提供或公开的社保信息缺乏必要的说明。不要说社会公众无法读懂,就连本专业的学者也不敢直接引用这些数据。
例如公众非常关心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中显示,2008年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565元,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中显示,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502元。上述两个数字又与中国统计年鉴的数字不同。
为什么不同?统计的口径有什么差异?课题组即使通过社保信息公开或者查找统计公报也得不到答案。
期待社保法促信息公开
众所周知,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目前各级政府公布的社保基金仅仅是传统的“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尚不包括“一金”(住房公积金),也不包含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
庞大的资金需要完善的制度进行监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难以避免上海社保案再次发生。
除了安全外,保值增值是社保基金当前面临的更为严峻的课题,尤其是养老金。这对信息透明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社保基金容易被挪用,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独立、不透明。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虽然“定期”是什么时候、公布到什么程度仍不明确,但人们对这一规定寄予厚望。因为有了法律的明确要求,再加上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我们有理由相信,社保资金的有关信息会越来越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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