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上半年,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央行的连续加息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美国量化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仍表现出热钱的净流入,但是又因日本地震过后的重建以及美国经济的慢慢复苏,热钱的流动出现较大的不稳定性。
2011年6月10日,香港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黎友焕发布了《2011年国际热钱流动新情况》,他认为,2011年上半年,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央行的连续加息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美国量化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仍表现出热钱的净流入,但是又因日本地震过后的重建以及美国经济的慢慢复苏,热钱的流动出现较大的不稳定性。
热钱净流入非常态
黎友焕指出,中国的通货膨胀以及房价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看,热钱更看好美国而非中国,未来半年至一年内或将会出现热钱回流。
他回顾了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国内、国际影响资金流向的因素后表示,2010年上半年,由于我国商品市场的可炒作性,大量国际热钱纷纷加速流入我国,通货膨胀也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进入11月份,随着发改委对商品市场的治理,出台一系列措施打击物价的政策,热钱开始慢慢撤离商品市场。此次撤离并不是离开我国境内而是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炒高三、四线城市房价。
进入2011年,随着美国经济增长结构的改善,私人需求的持续增长接替政府刺激,成为经济的主要推动力,美国上半年经济表现出了复苏的态势,另外再加上日本地震灾后的重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2011年上半年,国际热钱在我国境内流入速度有所放缓,但仍表现出净流入,只是这种净流入与2010年第四季度大规模净流入相比不明显。
黎友焕指出,2011年5月24日起至6月8日,美元指数已跌十多天,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连续走高并创新高。受此影响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从理论上来讲,未来短期内将会出现热钱加速流入现象。但是此轮升值是一种被动升值,非主动升值,因此不能非常肯定地说热钱会受此影响加速流入,如果出现加入流入现象或许也只是短期的。
根据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外汇占款的数据显示,4月份,中国金融机构新增外汇占款达3107.18亿元人民币,增幅较3月份的4000多亿元明显收窄,环比下降约24%。
钱潮似水,逐利而流
黎友焕说,2011年上半年,热钱在流入渠道和入境后的流向都有了新的变化。流入渠道方面,除原先的虚报进出口商品价格、外商直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虚假出资、预收或延迟账款等方式外,还出现了境外现金抵押担保借贷这种新的方式。
假设一笔热钱想进入境内,该投机者首先找到一家我国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将该笔钱抵押在该分支机构,然后从该分支机构的境内母公司以抵押的这笔钱为担保借出相应人民币,期满之后,该投机者可以将原借出的本金及投机收益还给该境内母公司,母公司再通知其境外分支机构扣除相应的利息及佣金之后,将该投机者抵押的本金及收益还给他。
“相比虚假贸易、出入境夹带等方式,该方式更加隐蔽。”黎友焕表示。
在入境后的流向方面,黎友焕说,2010年11月起,从商品市场退出之后,热钱主要流向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另外还有部分流入民间借贷,由于国家出台的各种政策没有全面考虑中小企业生存问题,造成进入2011年之后,大量的中小企业资金链的断裂,难以维持生存,急需资金,因此造就了民间贷款市场的快速发展。
根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0 年中国个人总体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62 万亿人民币,较2009 年末同比增加约19%。2010 年,可投资资产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士数量达50 万人,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3000万人民币,共持有可投资资产15 万亿人民币。《报告》也预计,到2011 年末,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59 万人,高净值人群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将达18 万亿人民币。
“热钱的本性就是追逐高额利润,高额的民间贷款利率吸引了大量境外热钱的参与,然而由于热钱追求的是快进快出,因此进入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的热钱也将有限。”黎友焕认为。
合理规范,变害源为利器
针对如何采取合理的“热钱”治理政策,对症下药,黎友焕表示,未来政府的政策应该倾向于如何合理引导热钱流向需要资金的地方,以及应对热钱大规模流出会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的危害。
“热钱是具有逐利性的流动资本,只有给其提供良好的获利平台,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其进行引导。”黎友焕说,“政府应该加强监管的同时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提供一个良好的获利平台来引导。如果能够将大批的短期资金转移到需要资金支持的实体经济、收益更高的创业资本等股权投资领域,使短期资金变为中长期资金,那将会对我国经济的复苏起到积极作用。”
针对大规模的撤出,黎友焕认为,第一,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有关数据的甄别、分析,对可疑账户资金异常的收付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有效掌握异常资金的流动情况,防范和化解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第二,加快法制建设。不断地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严格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有关反洗钱的政策法规,切实做到执法必严。第三,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措施。热钱一旦撤离必将会给其之前的藏身之地带来不小波动,相关部门应该针对这些不良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之策。
为规范“热钱”流动,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