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合作示范区方案出台 中西部发展再提速

2011-06-15 10:30: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西咸新区出台之后,发改委下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西部发展再提速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刘坤领 6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发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首个国家示范区将设立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此前,6月8日,国新办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确立将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在优化提升东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础上,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区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6月13日,国新办举行“西咸新区规划”新闻发布会。

  被《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认定为重点开发区之一的西咸新区正位于亚欧大陆桥之上,这与连云港被选为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遥想呼应。据了解,目前,中西部地区在连云港设立商务办事机构260多家,连云港港60%的货物进出口服务于中西部地区。

  发改委表示,在连云港设立示范区,有利于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便捷的出海通道作用,更好地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提升我国整体对外开放水平,促进资源的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发挥东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按照《方案》要求,到2015年,示范区建设将初见成效,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示范区全面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功能更加完善。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作者:【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刘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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