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严惩食品安全问题 可判死刑罚金不封顶

2011-06-15 17:31: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涉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一律从严审理,当判处死刑则判处死刑,罚金上不封顶,剥夺再犯能力

  【《财经》综合报道】 2011年以来,染色馒头、瘦肉精、毒豆芽、塑化剂等事件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意见》,称涉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一律从严审理,当判处死刑则判处死刑,罚金上不封顶,剥夺再犯能力。

  《关于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意见》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的发挥等方面,对遏制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相关意见。

  据悉,今年1至6月来,重庆法院已审理5起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九龙坡区两人因生产“毒血旺”50万斤,被处以25万和18万罚款,这是目前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被处以的最高罚金。

  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就食品安全问题也明确表态,称将严查食品安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6月13日表示,当前食品行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他称,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办各类食品案件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基本平稳,但是重点领域依然严峻。

  此外,在6月15日的商务部例行会议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称,最近塑化剂的问题在国内引起了非常广泛的关注。而商务部在开展加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时,除了开展“肉菜追溯体系的建设”以外,还将着手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农村和城市的流通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过程中,把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的内容;二是在全社会流通领域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但姚坚表示,“再好的标准、再好的体系,如果我们在诚信体系、道德体系出现问题,也会存在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 财经网 记者 唐喆喆)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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