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会议批准了《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
新华社6月15日消息 上海合作组织峰会15日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公报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2011年6月14日至15日,阿斯塔纳)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于2011年6月14日至15日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议,庆祝上合组织成立十周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奥通巴耶娃、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与会。
会议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主持。
本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本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以下简称“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朱曼别科夫出席会议。
本组织观察员国代表团团长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统扎尔达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克里希纳、蒙古国总统办公厅主任巴特图勒嘎,以及主席国客人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卡尔扎伊列席会议并讲话。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费多托夫、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兼执行秘书列别杰夫、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长曼苏罗夫、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列席会议。
元首们就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以及上合组织合作现状和前景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在本组织成立十周年之际,总结了过去时期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元首们指出,十年来,尽管国际和地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上合组织成功经受了所有考验,堪称深化成员国睦邻友好伙伴关系的重要机制。本组织已成为本地区维护安全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繁荣的有效多边机制、开展文明间对话的典范,是全球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积极因素。
成员国对本组织工作的评价,对进一步完善其务实合作机制和方式的立场,以及近期合作的方向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
会议批准了《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文件将有助于提高成员国在本组织区域内共同应对毒品威胁的能力。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制定的《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进一步完善了上合组织未来扩员的法律基础。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和专家工作组将继续研究上合组织扩员的所有问题,包括为接收新成员商定必要的法律、行政和财务条件。
本组织成员国授权代表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卫生合作协定》。
上合组织秘书长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谅解备忘录》。
会议听取并批准了本组织秘书长关于过去一年本组织工作的报告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10年工作的报告。
成员国重申,将继续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运毒品、武器和其他形式的跨国犯罪,以及非法移民。
会议重申,鉴于在信息领域切实存在的安全威胁,成员国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方面达成共同行为准则具有迫切意义。
成员国指出,阿富汗国内形势旷日持久的紧张和对抗,仍然是本地区安全稳定的主要威胁来源之一。强调仅仅依靠军事手段无法解决阿富汗冲突,一致认为必须首先重视解决阿富汗社会经济问题,包括交通和社会基础设施重建。为此,本组织支持成员国同国际机构和其他有关方面一道共同参与实施阿富汗经济重建项目。
元首们指出,为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2010年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后举行了安全会议秘书会议(2011年4月29日,阿斯塔纳)、总检察长会议(2010年10月22日,厦门;2011年6月8日,阿拉木图)、公安内务部长会议(2011年4月28日,阿斯塔纳)、国防部长会议(2011年3月17日,阿斯塔纳)、总参谋长会议(2011年4月25日至26日,上海)、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2011年3月30日,阿斯塔纳)、“和平使命-2010”联合反恐演习(2010年9月9日至25日,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天山2号(2011)”联合反恐演习(2011年5月6日,喀什),以及国际研讨会(2011年2月22日至23日,阿拉木图)和上合组织论坛第六次会议(2011年5月27日至28日,塔什干)。
元首们满意地指出,作为协调本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务实合作的有效机制,地区反恐怖机构工作正在不断加强。对《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0年至2012年合作纲要》的实施情况给予积极评价。
元首们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在促进吉尔吉斯斯坦局势正常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向吉尔吉斯斯坦提供了大量人道主义和财政援助。
会议积极评价2010年11月25日杜尚别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成果,指出本组织成员国部委间开展的经济活动显著加强。建议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间联合体采取切实的共同行动,落实多边项目,以促进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加大投融资合作力度。将加快研究建立上述项目的融资保障机制。
元首们指出,本组织经贸部长会议、农业部长会议和审计部门领导人会议均取得积极成果。根据已有的经验,将继续利用各种国际经济平台举办本组织专门活动。
成员国认为,本组织人文合作对加强睦邻友好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将高度重视加强本组织文化、环保、科技、创新、卫生、旅游和体育领域合作。
教育领域的例行活动、文化部长会议(2011年5月18日至19日,阿斯塔纳)和首次卫生部长会议(2010年11月18日,阿斯塔纳)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
会议强调,在预防和消除上合组织所在地区紧急状态方面坚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表示赞成与本组织观察员国印度、伊朗、蒙古国、巴基斯坦,以及对话伙伴白俄罗斯、斯里兰卡进一步扩大合作。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拥有的潜力将为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工作提供很大的动力。
元首们满意地指出,2010年12月13日第6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联合国和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决议》,将进一步加强两组织在维护安全稳定、经济社会、人文及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的合作。
会议强调,上合组织与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东盟、经济合作组织和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在已有的谅解备忘录基础上开展交流出现积极趋势。本组织将继续扩大国际交往。
元首们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在担任本组织主席国期间所做的工作,对哈方在上合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峰会期间给予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1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主席国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任。
元首们支持中方倡议,宣布中方担任主席国的2011至2012年为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年”。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