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决定于6月16日至20日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
【《财经》综合报道】根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于15日发布了2011年第33号公告,决定于6月16日至20日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
公告称,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09亿元,期限10年,票面年利率为3.99%,从6月16日开始计息,6月22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16日、12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21年6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以下是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经网》记者唐喆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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