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生”满天飞 保障房优先户政策变味

2011-06-17 00:00:00 | 作者: 王晓慧来源:华夏时报

【编者按】[标签:描述]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2000套保障房,最终可供普通老百姓参与配售的或许只有1000多套;200套两居室或许有近100多套“人间蒸发”;50套三居室或许根本就没有普通百姓的份儿,因为,它们都被“优先”了。
    “房源一共是200套,我的摇号序号是190多号,差点就跟这套房失之交臂了。”刚刚搬进立水桥某两限房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摇号太靠后,他只能捡别人挑剩下的户型。“别看房源是200套,实际能轮到我们摇号选房的只有100多套,前面的几十套房都是给优先户的。不管房源有多少,都是先紧着优先户,剩余的房源才供普通的申请人血拼,挑房也是他们优先。”
    据记者了解,保障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配售,也就是大家口中的“优先户”。
    但是,优先户都是哪些人,何种原因被优先以及优先户占了整个分配房源的比例是多少等问题,王先生均表示不清楚。“都说这些信息会透明公开,但是我们没有看到过此类信息。我们就这么不清不楚地被剥夺了几十套房源的配售权。”他说。
    “优先户是国家规定的,一般都会公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优先户多了,普通户配售的额度当然就少了,但国家并没有规定和限制优先户所占保障房的比例。
公示需更加透明
    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了解到,东城、西城、房山、延庆等14大区县保障房的摇号结果均在此显示。
    但是,记者分别打开各区县公示的摇号结果发现,除了东城、通州等个别区县的摇号结果将优先户和普通户进行了划分外,大多数区县的摇号结果均只按照批次或者时间进行了公示,根本无法看出哪些是优先户,哪些是普通户。
    对于公示了优先户和普通户配售结果的区县,记者也仅是从公示栏中看到优先户的“选房顺序号、姓名、登记编号、街道”等信息,至于该优先户的收入情况、工作单位、是何原因被列为优先户等信息均无法获悉。同时,记者发现,优先户所占房源的比例相当高,接近于普通户。以东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示的东城区第一批经适房摇号结果为例,一居普通为163户,一居优先为127户;二居普通为373户,二居优先为220户;三居优先为46户,三居普通为22户。
    “公示就是让公众来发现问题,只写个人名,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至少应该写出这个人的职位或者优先原因。优先的待遇都享受了,肯定要比普通户的信息更透明,这才能保证公正和公开,隐瞒信息的话,更让人觉得是躲躲闪闪。”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
    “总是有这样不明不白的‘插班生’进来,像我这样的普通申请者不知到何时才能等到摇号配售。”在一家民企做网管的黄凯告诉记者,两年前他就已申请了保障房,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但他依然每天坚持关注保障房的摇号信息,希望能早点住上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
    “‘优先政策’最初的制订和执行是为了让那些特困家庭优先户有房住,但是随着各种新政的出台和改变,这个政策成了优先户能够选到更好房源的便利途径,它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所以它就不再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这项‘优先政策’需要调整和完善了。”合正地产集团公司集团品牌总监王恭敏说。
审查需加大力度
    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购买北京市的保障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必须具有北京市户籍等。
    在满足购买保障房要求,通过资格审核经过备案之后,申请人接下来就需要排队等待摇号配售。但是,有几个小区的房子可以选择,何时参与摇号等信息,申请人均是一概不知。申请人唯一可做的就是等相关部门的电话通知。
    “每户申请保障房的家庭均需通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审核流程,包括优先户。”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户申请人都是一档一案,并且有纸质的证明和材料,如果对优先户的资质产生质疑,可以举报。
    “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是针对保障房推出的审核制度,即街道办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并先后在社区和全市两次公示,意在让申请人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但是,即便如此,“显规则”变成“潜规则”的案例依然时有发生。
    2008年,丰台两限房摇号时,购房者发现千余套房源“人间蒸发”,当时的住房保障办公室的解释是,“消失”的1005套两限房优先配售给部分被拆迁及腾退家庭,故未参加公开摇号。但这部分优先户具体因何原因被优先,其他申请人均一概不知。
    同年,海淀区第一次限价房摇号配售中,28户申请三居室的家庭中,有13户属于优先配售的家庭,其中,6户均是海淀区建委工作人员的亲属。建委工作人员虽然坚称这些家庭均符合优先条件,程序不存在猫腻,但被披露的参加保障房配售的建委家庭最终均退出此次选房。
    “政府首先要公开购买保障房的条件,其次将保障房的各项环节进行公开,其中包括房源的分布、保障房的分配,以及购买人对保障房的使用都要公开和进行监督。国家已经采取了多种手段进行监管,但保障房制度还不是很完善,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管。”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明确表示,如果不能保证保障房分配的公平性,那么,保障房制度将会被扭曲,离政府最初的目的只能是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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