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分配尚缺明确机制准入门槛是公平分配关键

2011-06-17 00:00:00 | 作者: 杨仕省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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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今年,保障房建设呈快马加鞭之势。2011年全国保障房建设目标将达到1000万套,与去年58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规模相比,增加不少。如此规模巨大的保障房建设,使得各界对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土地和分配等问题倍加关注。
    6月15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主要就保障房的分配问题接受了《华夏时报》记者的专访。
    《华夏时报》:目前,保障房分配过程中存在种种不合理现象,你如何看待?
    秦虹: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保障房在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环节上,的确存在诸多漏洞和难题,而且有的还很严重,这已经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未来科学设置准入门槛,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关键,而准入门槛由谁来设,同样是问题。
    一般的通行做法是,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加之,保障房建设指标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但由于各地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也会有较大差异。
    另外,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不同形态的保障房,覆盖不同层次的困难群体,其门槛条件各有不同。
    《华夏时报》:国家是否会在公租房的分配上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文件?
    秦虹: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文件。不过,中央为此发过一个关于公租房的通知。在“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障房分配的总思路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地方公租房的分配也会遵循这一总体思路的,当然各地还会出台相应的公租房分配细则。
    目前,由住建部制定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近日将上报国务院。
    事实上,住建部正在研究制定保障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健全准入退出机制,搞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并将这些内容列为今年住建部住房保障的一项工作重点。
    《华夏时报》:公租房覆盖面更广,涵盖了城市“夹心人群”和外来人口,未来该如何去健全这一机制?
    秦虹:我曾提出不限户籍的公租房才最值得期待这个观点,但要做到这一点很难,比如北京就不可能不限制户籍。当务之急,是要在各地立法探索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确保3600万套保障房实现公平分配。
    《华夏时报》:各地正在酝酿公租房的分配机制,部分地方出台的是公租房管理的政策,而不是专门的分配细则。
    秦虹:部分地方已经出台公租房的管理实施细则,本身就包括了分配内容。
    2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公布实施。而目前,北京政府明确指出公租房还不会出台全市统一的标准,各个区县正在准备进行公租房试点,待各区县试点取得很好的经验以后,面向全市公开,届时全市会形成统一的租赁标准。
    更多的地方,申请保障房要经过户籍所在地街道、区以及市有关部门的三级审核,即初审、复审和终审,并三次公示。
    《华夏时报》:如何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让公租房分配过程更好地接受相关群众的监督?
    秦虹:国家会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稳健运行公租房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住建部正在筹建多部门共享的保障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其内容涉及住房状况、收入、财产状况核定机制,打造保障对象主动申报与部门定期核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保障房的公开透明。
    住建部已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实现与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华夏时报》:现在保障房建设面临土地、资金的双重困难。
    秦虹:建房子首先需要土地,盖房子还需要资金,这些难题困扰着各级政府。
    保障房的土地来源并不是说我随便拿一个土地,就可以建保障房的。保障房面向的是中低收入家庭,他们本身收入低。另外保障房建远了,没有人愿意去,而交通便利的地方,土地寸金寸土,拆迁成本较高。因此,落实好保障房的用地至关重要。
    另外,建保障性住房,需要政府长期地持有资金,它不像商品房,卖掉后政府就可以资金回笼。这对于政府来说也是一大难题,毕竟地方要做的公共投资需要钱的地方很多。
    以上这些矛盾的解决还需要时间,但一定会解决。大力发展保障房,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为每一个居民家庭提供良好的住房”或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社会目标,既是维稳的重要手段,也是再分配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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