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敦促在逃犯9月30日前自首 可从轻或免除处罚

2011-06-22 10:25: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目前,北京警方网上追逃的嫌疑人大约有4000人

  【《财经》综合报道】6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犯罪在逃人员于今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

  据北京日报消息,目前,北京警方网上追逃的嫌疑人大约有4000人。如果在9月30日前自动投案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通告》限令,有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爆炸,贩毒,盗窃,诈骗,非法制造、运输、买卖枪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拐卖、拐骗儿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其他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等各类犯罪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亲友应当积极规劝犯罪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只要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视为自首。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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