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22日召开的海上风电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在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能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 2015年我国海上风电将建成500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年后,我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到2020年建成海上风电300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招标,总建设规模将在150万~200万千瓦之间。
2010年,国家能源局组织了江苏省盐城市海域4个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总建设规模100万千瓦,目前这些项目正在进行工程建设前的准备。
我国大陆海岸线长18000公里,可利用海域面积300多万平方公里,海上风能资源十分丰富。经初步评价,近海浅水海域风能资源可开发量约2亿千瓦。随着深海风电技术发展,将有更多的海上风能资源可以利用。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称,未来中国海上风电将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海上风电资源测评和发展规划工作,为海上风电全面持续开发打好坚实基础;二是扎实做好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深入开展技术研究和工程准备;三是采取招标竞争与新技术示范相结合方式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同步提高海上风电的经济性和技术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服务体系,确保海上风电设备和施工质量及安全可靠运行;五是建立和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完整海上风电产业体系;六是建立合作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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