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EA成员国激辩后福岛全球核安全框架 核电国家俱乐部门槛提高

2011-06-25 00:50:39 | 作者: 师琰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今后,所有计划新上核电项目的国家都必须全面遵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制定的安全标准,并成为相关法律的缔约方,参加IAEA的审议活动, 同时必须展现已经具备了核事故应急和救助的能力。这是6月24日在维也纳结束的核安全部长级会议上透露的信息。

此前,来自110多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的超过1000位代表在维也纳讨论了长达4天,旨在总结日本福岛核事故教训,并重审全球现有核安全机制,以避免悲剧重演。

6月24日,发起这次全球性会议的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说,通过会上的集思广益,为制定后福岛全球核安全框架奠定了基础,他将在今年9月的IAEA理事会和机构大会上,拿出更具体的改革全球核安全框架的方案。

“这些审议的成果必须、也肯定会转化成行动,”天野之弥说,“我们将尽可能快地确保核电厂的安全,同时也要树立起公众对于核电的长期信心。”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29个国家拥有核电厂。一些无核国家如越南、阿联酋、约旦等都有意发展核电。新的安全要求无疑将抬高进入核电国家俱乐部的门槛。

核安全挑战

这次会议的重要内容就是在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进行初步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反思国家、区域和国际核应急准备和反应能力,讨论全球核安全框架及未来可能的行动需要。

福岛事件犹如一记警钟敲醒全球公众:小概率事件也可能造成破坏性极大的灾难。但在维也纳国际会议中心里,记者得到的信息是,来自相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机构的IAEA代表们似乎更愿意相信核能的巨大益处无法拒绝,而且相对风险可控——只要从今往后提高标准、严格推行并做足风险防范。

其实,自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IAEA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核安全标准,并出台了两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和《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

但这些安全标准并非强制性,只是作为各国参照,外界也不清楚究竟哪些国家采用了IAEA的标准,哪些没有。福岛核事故是继切尔诺贝利之后最严重的核事故, 法国核安全局主席A. C. Lacoste就称,发生福岛核事故无论对整个日本、还是全球的系统制度而言都是一种失败。

但对如何修订并提高安全标准,在他看来,现在“不是要多定标准,而是要确保这些已有标准能在各国使用”。

据向数位参加了闭门工作会议的代表了解, 在是否应将IAEA的安全参考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以及独立安全审评、信息披露等问题上,各国间具体主张虽然存在较大分歧,但也在安全标准的执行力和监管的有效性等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

抽查机制与透明度之争

经过三个工作组会议闭门讨论,各国代表都同意修订国际核安全标准,推动其在成员国的广泛应用;同时完善国际同行评审机制;改进核安全公约等国际公约的履约机制和后续行动;强化核安全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能力;加强核安全信息和运行安全经验的广泛交流和共享;加强信息发布和公众交流。

但在一些问题上各方可能仍难达成共识。

天野之弥在这次会上建议,有核电系统的所有国家都能同意由IAEA领衔,在12-18个月后,确立开展全球核电站的定期抽查制度。届时,IAEA将以3年为周期,按照十取一的比例,在440个核电站随机选择抽查对象,对各国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应急准备及监管制度的有效性做出独立评价。

IAEA希望打消各国顾虑,声称评议结果不会对外公开。但瑞士代表指出,要恢复公众对于核能的信心,同行评议结果就应该透明化,以便让公众了解。瑞士和德国都希望能够分享有关邻国核能安全的评估报告,这两个国家虽决定放弃核能,可他们的邻国——法国和捷克——仍热衷于核能。实际上,即使IAEA可以争取到各国同意不公开评估结果,以核能利用大国法国为首的国家也不会支持核安全外部审查,他们更倾向于本国核安全监管机构自查。因牵扯到国家主权等复杂问题,一些代表认为天野之弥的这个设想至少短期内难以实现。

在一些国家看来,保障有核国家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显得更为迫切。日本对于福岛事故的反思结果之一,就是将核监管机构的功能从同样负责发展核能的通产省分离出去。

出席会议的中国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司长刘华就指出,各国应加强对本国监管部门的支持,让监管部门更独立,并有充分资源和授权行使其职责。在重树公众对核能的信心方面,他表示应该提供更多信息,并促进各国之间交换信息。

实际上,在对核安全相关信息的发布上,各国也有相当分歧。美国核管理委员会主席Gregory Jaczko认为,国家监管机构应该实现“最大可能的”透明度。他称美国正在进行的核电站安全审查工作就是公开的,7月中初步报告将公之于众。

但也有一些国家代表认为,信息应该有所过滤,如果不加选择公开,引发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可能并非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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