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两年间增至10万亿 以新还旧风险大

2011-06-28 15:25: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审计署公布的数字显示,地方债务仍然在以急剧膨胀的速度发展

  【《财经》综合报道】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10.7万亿元,始于今年3月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终有结果。

  分析称10.7万亿元的地方债务规模低于预期

  从公布的结果来看,从2009年至今,我国的地方债务总额呈现巨额扩大之中。

  2009年上半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目前我国地方债务总余额在4万亿元以上,约相当于2008年GDP的16.5%,财政收入的80.2%,地方财政收入的174.6%,其中,直接债务超过3万亿元,约相当于GDP的12.9%,财政收入的62.7%,地方财政收入的136.4%。即使打个对折,也堪称数量惊人。

  2010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一个通报会议上介绍说,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全年新增贷款3.05万亿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贷款的34.5%。

  短短一年时间,地方债务总量几乎翻了一番。而此次审计署公布的数字显示,地方债务仍然在以急剧膨胀的速度发展。

  对于10.7万亿元的数字,有许多分析师表示,10.7万亿元这一数据低于预计。根据此前银监会的内部统计,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就达到了9万亿元。

  对于审计署和银监会的统计区别,有业内专家向媒体透露,这两者审统计数据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审计署公告显示此次审计得出各地共有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而央行6月1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

  上述专家表示,差异的根源在于审计署与银监会、央行对债务范围、债务口径的界定完全不同。审计署的本次审计,主要是针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界定区分为三类,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其他相关债务,根据审计署的报告,这三类债务分别约为:6.7万亿元,占62.62%;2.3万亿元,占21.80%;1.6万亿元,占15.58%。

  地方债务仍处安全范围 但存举新债还旧债现象

  地方债务的急剧扩张已经引起监管层的注意。2010年5月26日,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和处理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问题。

  此后,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清理核实、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并对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就此次审计结果,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尘肇表示,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总体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一些地区、行业的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由于偿债能力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逾期债务。

  就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他称,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

  天津样本:滚动开发而非借新还旧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书记李勇,此前对《财经网》记者讲述了国内最早的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融资经验。

  李勇介绍到,在20多年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初创时,建立了管委会和与管委会平级的总公司。这两个部门通过“集团开发资金大循环”的方式,即总公司通过贷款开发土地之后,再把土地卖给外商和投资者。但在招商过程中,迫于竞争压力,土地的价格都是低于开发成本的。开发区是用后期的项目税收形成财政收入,补给总公司,以弥补土地开发的成本和价格。行程一个从公司到政府的资金循环。

  公司和政府集团的联合开发利用渐渐形成了财政积累。但后来,财政仍然不能满足开发区高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所以,开发区就用总公司作为投融资平台,过去是由财政担保,后来就由总公司以土地作为抵押品向银行贷款,形成资金循环,放大财政资金支持这个区的开发建设。

  “总公司相当于后来的融资平台公司。”李勇说,当时开发区使用滚动开发的方法,即“开发一片,投资一片,收入一片,再开发”,把总公司的债务,或财政的或有负债,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此外,天津开发区每年会在财政预算里留出约10亿元的偿债准备金,用于总公司在不能还本付息时进行补贴。李勇介绍到,这个方法是非常科学的。

  他表示,“现在有很多人否定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开发的模式,我觉得这个事情需要具体分析。地方政府不像中央政府可以使用宏观调控手段,而使用财政、土地以及融资平台模式放大自己的财政资金、加速区域的发展,我认为这个模式本身是无可非议的。关键是怎样把债务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李勇认为,对于融资平台管理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要把财务政府性负债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二是要制定偿债基金。

  同时,李勇认为,目前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出现了“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是非常有风险的。“地方政府的负债超过合理了的负债能力,就用土地大批做抵押品。这等于用卖地的收入来弥补财政收入和开发建设成本。”

  而昨天,审计署在公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之后,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存量债务;二是继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三是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实施全口径监管和动态监控。

  (《财经网》记者 唐喆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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