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期限更需关注

2011-06-28 15:37: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到期期限短和长期投资项目回收期之间不匹配

  【财经网专稿】记者 叶兰娣 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关注规模的同时,也许更应该关注一下期限问题。

  审计署近日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市场提供了全口径的地方政府负债情况,截至2010年末,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10.7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8.5 万亿。

  多数分析师认为,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并不像许多人推测的那样大,而且,占全国GDP的27%的债务水平仍处于可控范围。

  汇丰银行的一份报告认为,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有超过70%已被用于投资铁路、桥梁和买地,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手上的资产和债务是同时增长的,因此,负债水平上升并不一定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恶化。

  但即便如此,仍然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缺乏透明度,以及这些债务的到期期限短和长期投资项目回收期之间的不匹配。

  据审计署公布的信息,10.7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9.6万亿元,其中,市政建设和交通运输投资占债务支出的62%,土地收储支出占11%,三者占比超过70%。这些投资均非短期能够带来现金流。

  而这10.7万亿元债务又主要以短中期债务为主,有近70%左右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将在2015年底前到期。也即未来五年内是这些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高峰期。

  也就是,即便这一债务水平对地方政府来说仍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但如果没有实际行动去重组这些债务的话,未来几年银行业将不得不面临债务违约的实际风险。

  而审计署的工作为下一步政府出台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奠定了基础。中金公司认为,中央政府制定政策系统性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概率较大,但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让各方达成共识。

  而汇丰银行也认为,中央政府有能力并且将会在未来几年采取行动重组地方政府债务,而这也将降低不良贷款上升可能带来的风险。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作者:【财经网专稿】记者 叶兰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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