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力争达到70%

2011-06-28 18:41: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卫生部部长陈竺28日在2011年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将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

  【《财经》综合报道】新华网6月28日消息,卫生部部长陈竺28日在2011年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将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

  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费标准也将相应提高。陈竺说,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水平、普遍推开门诊统筹的同时,加快推进、全力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

  他同时表示,目前投入仍相对较低。在此情况下,要进一步提升新农合总体保障水平,必须努力提高新农合资金的使用率。

  2010年,卫生部联合民政部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建立了一套由新农合、医疗救助提供主要资金支持、个人适当付费、经办机构管理、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用较少的资金,显著减轻了众多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达到了预期的政策效果。

  陈竺说,下一步,卫生部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并逐步扩大重病救治试点的病种范围。

  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提出了由卫生部门统筹管理新农合和医疗服务的体制。陈竺说,这样可从更高层面确保新农合基金更好地发挥健康促进作用。一是引导患者选择成本效益更好的诊疗项目,做好与公共卫生等项目的衔接;二是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引入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方式,控制医药费用。这种方式更有利于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实现资金投入少、资源消耗低和社会效益高的目标。

  据陈竺介绍,卫生部还要求新开展合作医疗的县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制订补偿方案,已开展合作医疗的县要根据以往年度方案运行和基金使用情况调整和完善补偿方案,结余过多的县要合理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付线,逐步提高基金使用率。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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