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截至2010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6.7万亿,负有担保的债务是2.3万亿,其它相关债务是1.6万亿
【《财经》综合报道】根据201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审计署副审计长侯凯在6月28日表示,通过审计情况看,风险尚未超出偿还能力。
据人民网报道,侯凯表示,按照债务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即使把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加进来,也就是说,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而国际的警戒线是100%。
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构成,截至2010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6.7万亿,负有担保的债务是2.3万亿,其它相关债务是1.6万亿。
但侯凯也同时表示,个别地区和一些行业也存在偿债压力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关于债务资金的投向,侯凯表示这些资金86%是用于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为应对危机、克服自然灾害、改善人民生活和未来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关于审计中揭示和反映问题如何解决,侯凯表示,审计署提出三条建议,就是对存量债务到底应该怎么化解,怎么分清责任来剥离,如果真是政府应该承担的,政府应该在预算里面安排一定的资金来偿还;对融资平台公司怎么清理、规范,切实处理好新建和续建项目融资问题,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和“半拉子”工程;从长远看要研究建立一个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并实施全口径监管和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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