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2011-06-29 20:25:00 | 作者: 来源:新华社

【编者按】选择北京市、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市、深圳市等8个地区进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试点

  据新华社6月29日消息 近日由监察部牵头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国务院同意,选择北京市、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市、深圳市等8个地区进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试点,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质检总局进行国务院机构绩效管理试点,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进行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绩效管理试点,财政部进行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试点,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探索积累经验。

  6月10日,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28日,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在京召开,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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