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计提水利建设资金细则将出台

2011-06-29 18:30: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规定所指是土地出让收益的10%,而非土地出让收入的10%

规定所指是土地出让收益的10%,而非土地出让收入的10%

  【财新网】(见习记者 邢昀)财政部官员透露,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具体措施将于近期出台。

  财新记者今天(6月29日)向负责该项工作的水利部财务司价格处询问时,工作人员表示:“这项工作与财政部等部委协商进行,将与财政部一同下发,措施是对具体的资金计提、管理做宏观性的指导,地方政府的落实细则很重要。”

  这位工作人员还指出:“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的10%而非‘土地出让收入’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其实是给地方政府留一定的操作空间,因为土地出让收益中的成本界定各异。”

  财政部农业司司长赵鸣骥6月2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回答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从土地出让收入当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目前,相关细则正在部门会签,预计近期出台。

  今年1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规划,10年内水利投资要完成4万亿,平均每年4000亿元。目前水利建设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收益或将填补水利建设资金缺口。

  当前,安徽、黑龙江、广东等20多个省已经出台了一号文件的相关实施意见。市、县政府也在出台相关政策。部分省份的计提比例较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表示在3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全区水利会议上表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和防洪工程建设。

  由于不同区域的水利状况不一样,可能会出现土地出让收益多的地区,所需的水利建设资金较少这一状况。为了进行有效协调,部分省份明确提出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土地出让收益进行统筹使用。例如,广东省在4月份提出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其中45%交由省级统筹使用(含深圳市)。

  甘肃省水利厅相关人员对财新记者表示,甘肃省关于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将在明天下午出台。

  安徽省水利厅的工作人员对财新记者表示:“县级财政负担较多,今年土地出让收入中有一部分要用于保障房,再分出一部分用于水利建设,压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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