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之问 如何监管“特别法人”?

2011-06-30 00:29:29 |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内部人士说,红十字总会和各地分会系统的许多项目,无法监管其内部人的商业诉求。

  

  在6月28日的“内部会议”中,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官员宣读了准备好的稿件,他义正词严地对获准进入的媒体声明:湖南女孩郭美玲与红会无关;副会长郭长江同志与她素不认识,也不佩戴价值60万的手表;并且,这个特殊的慈善组织并没有私设小金库和资金挪用。但红十字会仍将“重点完善组织建设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

  郭美玲刚年满20岁,上周末凌晨2点,她头上压着鸭舌帽,挎着人们熟识的一款红色名牌皮包,降落首都机场,大批媒体记者早已守候多时。

  捐向红会的数百亿善款流向一直被认为公开不足。她在微博客上以“郭美美baby”账户,实名认证为“红十字商会总经理”,贴出一些和奢侈品合影的照片,网民因此被激怒。假想中的关系式是,郭周遭的名牌商品,是否源自捐赠者的善款?

  中国政府从1980年代开始管制公募基金会。这些组织的财务报表交由民间组织管理局年检,并按民政部规章向公众公开。但有几家不是基金会,却有公募资格的组织游离其外。其中,包括募款传统深厚的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其分会。

  民政部官员向本报记者说,此事已引发国务院分管领导关注,相关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导性文件,正在加快会签。

  6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29日北京警方向媒体证实,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目前此案属于治安案件调查范畴。

  “商业”与“红十字”

  郭美玲掀起的波澜始料未及。起初她被认为是红十字总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而后,人们猜测她与一位深圳商人丘振良的关系,丘的公司天略集团宣称,公司为红十字会捐赠大量保险单,而后接受捐赠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浮上水面。

  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于2000年,并未在民政部门注册,自称从属中国商业联合会。该会副秘书长李庆一否认郭美玲是其员工。李本人兼任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他坦言,该公司还派出多位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工作,工资由公司发放。

  公开资料显示,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副会长王树民,同时兼任一家王鼎市场咨询公司的法人代表。工商资料中,另一家承接红会业务的中谋智国广告公司,也由他的女儿担任法人代表。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1950年进行改组,至今含7万个基层组织,团体会员单位12万个。在重大自然灾害时进行救灾和募款是其主要职责。仅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红十字会系统所募集的捐款就超过210亿元。

  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说,红十字总会和各地分会系统的许多项目,无法监管其内部人的商业诉求。一些虚职副会长、理事自身是企业经营者,往往将公益活动与其商业利益捆绑。

  一种情况是,在其主管的基金会中,设立公募基金计划,执行人往往得以身兼基金会理事。在公募计划中,执行人可以进行公开募款,并可以向自己的基金计划进行捐赠,然后向与自身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购买公益服务。另一种情况是,兼职领导职务的企业家,以组织名义进行募捐,善款进入其个人口袋。

  推进法律监管

  多位非盈利组织法律专家认为,现有的争议募款行为中,存在诸多法律模糊地带。

  其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募款行为是否合法?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说,“行业系统的红十字会它比较特殊一些,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一个分会。但是他们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获得法人资格。”这一说法与商业系统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一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接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而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需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所依之法,即是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据此,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不具备法律授予的红十字会公募权。

  而另一种理解是,如果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红十字总会认可的分支机构,即可以总会名义进行公益募款,但善款需汇入总会账户,其间的法律问题由总会承担责任。但红会方面至今否认这种关系。

  李庆一说,商会的善款绝大部分来自其“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会员,如此则可视作在一个协会中的定向劝募。“现有法律很难界定其行为是否为不定向的公募。”北京大学非盈利组织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

  其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否在公益支出中涉嫌关联交易?李庆一并未回应该团体与关联公司合作事宜。“目前并没有全国性具体针对关联交易和募款合作的条例。”金锦萍说。

  一家2008年注册成立的中红博爱公司,股东之一即为北京王鼎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其涉入一些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项目。其中根据民丰控股在香港联交所的公司公告,最大的博爱小站项目由中国红十字总会参与推广。但王汝鹏否认总会参与了这些项目资金环节。

  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在一则招聘信息中自称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并称,“公司将在全国大中城市社区内投资构建3万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承办,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独家投资,运营和管理,将覆盖5000万个家庭、1.5亿人口”。

  郭美玲的微博信息,与中红博爱公司涉及医疗器械车体广告等主营业务契合。截至6月29日,所涉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发生改变,且不能进行年检资料的调阅。不完整的信息中,郭美玲自称拥有的豪车和富裕生活,导致人们对善款流向的猜想。

  如何监管“特别法人”?

  红十字总会极力澄清背后,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已是一个广受诟病的话题。

  一些学者认为,红会系统在地方层面推动独立、自治,跟地方卫生局逐步分离出来,自主程度已有提升。但红十字总会在信息公开方面并不受民政部门颁布的一些规章限制。目前,红十字总会的机关人员仍属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享受财政拨款。

  《公益事业捐赠法》对信息公开仅有原则性规定。在汶川地震之后,民政部试图推动一套信息公开电子系统,在下发多部委会签的文件后,红十字总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并未参加上报,使得近1/3善款无从统计,而据解释,是因为自己有信息统计系统。此后政府将善款纳入对口援建资金,这一系统未能完全发挥效果。

  国务院法制办官员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有关提升透明度的措施,主要是修订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其中可能会引入要求信息公开的条款。但这一条例对红十字系统和慈善总会系统并不适用。

  审计署27日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披露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其中包括超标采购420余万元。但例行审计较严格的部分仅包含国家财政拨款的资金,和重大自然灾害中的善款适用。

  王汝鹏说,“中国红十字会捐款信息管理系统”将推出,通过网络平台对捐款的接收、管理和资助流向进行在线查询。此前,王在红十字基金会任秘书长期间曾推动类似系统。

  一个月前,慈善业界曾举办一次慈善百人论坛,试图讨论一份透明度自律宣言,发起人南都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社科院教授杨团等人都曾在慈善总会系统任职。在谈及这类组织的透明度问题时,现场许多人说,“这种倡导对正常的基金会更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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