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6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路甬祥副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称,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加之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域和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今年3月至5月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了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第二次执法检查,针对社会上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报告强调,政府相关部门应在理顺食品监管行政管理体制层面上多做文章。
而朱永新委员则建议,是否可借鉴美国的“吹哨法案”,以放权于民的方法实现合理监管。
问题水果“招待”检查组?
“‘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的集中暴露,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加剧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报告称。
对于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多位参与分组审议的常委、委员都用“严峻”来形容。
庄先委员今年4月曾到东南某省进行检查。地方对检查组热情接待,桌上摆着刚摘下来的龙眼,庄本人刚拿起一个,就被随行的该省质量监督局副局长拦住了。这位副局长告诉庄,“这个龙眼是被福尔马林泡过的”。桌子上摆着的红色草莓,据这位副局长判断,也是用催熟剂催熟的。
“我这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庄先委员称,“这些事情,为什么我们视而不见?为什么见而不抓?这些事情到底由谁来管?”
有参与分组审议的委员介绍,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主要由五个部门在同时管理。其中,卫生部门管综合监督的控制,农业部门管生产源头,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管流通和市场,质监部门管加工过程。
“现在存在着各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责任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报告称。
曾赴山东调查的贺铿委员表示,在当地召开的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上,有企业家透露,曾有多个政府部门打着监管出口食品质量的旗号来找这家企业,每个部门都来“刮一刀”,但是刮了以后质量标准由谁来定反而没有人负责。
“出口食品如此,内销食品又有谁负责?”贺铿委员说。
因此,报告明确提出: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综合协调工作十分重要。
委员建议鼓励举报
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的“九龙治水”问题可谓“久治不愈”。
去年2月,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组建了办公室,统筹研究、指导协调食品安全工作。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而据报告透露,该委员会目前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指导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
与之相应的是,各省(区、市)政府亦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则普遍建立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机制。
“但这次检查发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如各地方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不一,权限不一,尚不能有效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报告称。
为此,报告建议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细化监管责任。特别是对一些同时涵盖生产加工和餐饮、生产加工和流通业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前店后厂、自产自销的餐饮单位的监管,要尽快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解决监管空白和多头监管的问题。
据刘振伟委员介绍,无论是食用农产品还是食品加工,目前生产主体都呈高度分散状态。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是44万多个,其中80%是10人以下的。这种高度分散的生产方式,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因此,朱永新委员表示,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可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例如美国现行的“吹哨法案”,通过放权于民的方法来实现合理监管。
所谓“吹哨法案”又称“告密者保护法案”,其目的,是使参与违规生产经营的知情人员能够为了公共利益而站出来,通过告密的手段来揭露内幕。
告密者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重奖,每个知晓内情的人都可以站出来揭露、诉讼和检举,他们将受到保护、免责和奖励。
“双汇‘瘦肉精’也好,‘染色馒头’也好,参与人并不是一个两个人,但是没有人站出来举报,没有人站出来检举揭发,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奖励与惩罚措施。”朱永新委员表示。
因此,他建议尽快建立这套机制,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并进而改变目前政府部门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的矛盾。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