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至3500元回应民意 9月1日起施行

2011-06-30 18:28: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官员称6000万人将因此不用缴纳个税

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官员称6000万人将因此不用缴纳个税

  【财新网】(见习记者 邢昀)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即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月。(相关新闻:月入8000至1.25万元者减税最多 省480元【计算方法】只需三步 算清你该交多少个税

  6月27日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未作修改,6月28日和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开会讨论,最终建议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1、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2、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决定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对于起征点的最终调高,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提交议案的时候,是按照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就业者人均负担系数,再参考前几年的增长比例,确定一个扣除标准。这次把减除标准从3000元进一步提高到3500元,更具有前瞻性。”王建凡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不要小看这500元,原来3000元起征点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纳税。”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称:“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于6月27日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仅对一处进行了修改,超额累进税率中一级税率由5%降到3%。而备受关注的起征点仍然维持每月3000元。

  财新记者计算后发现,个税二审草案相较于原方案省税不超过30元。

  此前,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4月20-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一审中未能通过。4月25日-5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8.2万网民的237684条意见和181封群众来信,其中共有8万多人对“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发表意见,其中15%赞成,35%反对,48%要求修改。

  针对众多民众希望调高起征点的要求,二审稿仍维持3000元/月不变。据新华网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27日在向常委会作报告时解释,“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对财新记者表示:“一级税率降到3%,相较于之前的方案最多少交30块钱。本来可能是出于对低收入人群倾斜的考虑,但是这30块钱的减免所有人都享受,因为每个人都要交这第一级的钱。每个纳税人都免了30块钱。但是少交总比多交强,所以没有人说不要这么做。”

  对于未来的个税改革,王建凡表示,现行的分类税制模式,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但他认为目前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条件尚不具备,目前的改革着重解决现行分类税制当中的突出问题,适当降低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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