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
【财新网】(记者 安旸)据新华社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相关新闻:月入8000至1.25万元者减税最多 省480元、【计算方法】只需三步 算清你该交多少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拟定,经2011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于4月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0日-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一审未能通过。
4月25日-5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近8.3万名网民提出的23.7万多条意见,另有公众来信181封。
在这些意见中,对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持赞成的人数占15%,要求修改的人数占48%;对草案中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九级减少为七级,提交意见的公众中,赞成的占36%,要求修改的占33%,反对的占29%,其他意见占2%。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由6月15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讨论提出,并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
二审稿仅修改了一处,即以一审稿为基础,将税率表中的最低一级税率由5%调低至3%。而争议很大的工薪所得免征额,依然维持由20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的原方案,众多专家提出的降低中高档工薪所得税率的建议也未被采纳。
全国人大官员之前曾向财新记者表示,对社会公众的意见会整理分类后,提供给委员长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作参考,“但不是说提出修改的人数多,就一定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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