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额获中央四部委认同

2011-07-04 08:58: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审计结果经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和发改委四部门认定,而且与被审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并得到认可

审计结果经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和发改委四部门认定,而且与被审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并得到认可

  【财新网】(记者 霍侃)审计署6月底公布的10.7万亿元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数据,低于市场人士和研究学者的测算规模,其统计口径引发热议。

  对此,一位审计署官员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审计结果是与被审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征求了地方政府意见并得到认可,且有证据支撑的政府性债务。4.97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是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和发改委四方认定的数”。

  此前,银监会内部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末,融资平台贷款超过9万亿元。本次审计的融资平台债务,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等在内的全部债务,为4.97万亿元,分布在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

  而央行今年6月1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则称,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

  可见,审计署、央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在统计口径方面的差异并未消弭。

  一位直辖市财政局官员告诉财新记者,此番审计署审计的是融资平台的政府性债务,而去年下半年财政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四部委清理的是融资平台债务,包括政府性债务和商业经营性债务,两次统计有一部分交叉。

  这就是说,融资平台债务中,偿还责任不属于政府的部分,并未纳入审计署的统计之列。

  审计署按照偿还责任,逐笔认定是否属于政府性债务。上述审计署官员介绍,“要看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来源、实际用途,是否是政府承担责任。即使不是注册为融资平台公司,如果规定是靠土地出让金偿债,也算作政府性债务,因为土地出让金是纳入财政列收列支的。”

  “10.7万亿元,包括了偿债责任和担保责任,还包括了政府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可能需要救助的债务,最大限度考虑了政府的或有债务。”上述审计署官员说。

  他认为,两个指标显示,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是相对安全的。从债务率看,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重为52%。从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看,负有偿还责任的6.7万亿元,再加上2010年末6.75万亿元的中央财政国债余额,合计占GDP的比重为33.8%,而欧盟成员国该指标的安全警戒线是60%。

  若考虑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为39.7%,两项指标也均处于安全范围内。

  上述审计署官员认为,担保失败、真正需要政府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因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用途,不是用于弥补一般预算缺口,而是用于专门的项目,对应的会形成资产,很多属于优良资产,“有资产作为后盾,偿债能力就明显提高。”■

更多

快讯

三言智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