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违规使用和闲置的廉租房占比仅3.49%

2011-07-04 12:43: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审计署表示,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使用和闲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分别占总数的3.49%和1.65%

  【《财经》综合报道】 日前,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8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有报道称,其中近一半廉租住房被违规使用或闲置。对此,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日前就此表示,这些报道将报告中不同口径的数字简单对比或叠加,所以得出的结论有误。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中,本次审计主要涉及的是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报告反映的8个省区16个城市2010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11万套,出租2.97万套”,是指2010年这些地方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出租情况;

  报告又讲“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是指审计抽查这些地方2010年底已出租的36万套廉租住房中,有4407套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报告中讲“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其中有3937套是廉租住房,有491套是公共租赁住房。

  这位负责人说,由此可算出,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使用和闲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分别占总数的3.49%和1.65%。

  此外,本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还揭示了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中存在的一些其他问题,包括:

  在审计的16个城市中,有10个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未全面落实,实际少供地7335亩;4个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未按规定达到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此外,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也不够严格,此次审计共发现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等问题金额0.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已收回部分违规使用的住房和资金,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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