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转变发展方式,控制能源消费的过快增长,是我国实现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2011清华能源论坛—中国能源安全与技术变革”上,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低碳经济研究院院长何建坤表示。
本网记者了解到,国家把GDP能源强度下降16%、GDP的CO2强度下降17%作为约束性目标列入“十二五”规划,并把上述目标分解到各省市,并提出非化石能源比重由2010年8.3%提高到2015年11.4%的约束性目标和新增造林面积1250万公顷,蓄积量增加6亿m³的约束性目标;同时,在5省8市开展低碳省市建设试点,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
何建坤认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从以投资和出口为主要驱动力的增长方式,扩大最终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研究表明, 投资的快速增长刺激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扩张,拉动高性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GDP能源强度下降。据世界银行统计,2008年我国资本形成占GDP比重为43%,而世界平均水平为22%,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30%;家庭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为37%,而世界平均水平为61%,中等收入国家为50%。
资料显示,我国出口占GDP比重,2000年为20.1%,2008年上升为32%,进出口额由世界第8升为第2,占世界出口额比重由3.9%上升为9.6%。为生产出口产品的能耗也占全国总能耗的1/4左右。
何建坤指出,降低投资的增长规模,有利于降低对高耗能投资品需求的增长,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GDP能源强度的下降。据测算,投资在GDP中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相应消费增长1个百分点,GDP能源强度可下降0.45个百分点。
何建坤认为,结构节能的效果在“十二五”会发挥更大作用, “我国第二产业在GDP中比例(47%)以及重工业在工业中比例(71%)均已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工业化阶段的峰值,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品产量已占世界的45~55%(2020年分别占18%和34%),足以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需要,在合适的经济增速下(8-9%),十二五期间其生产能力可趋于饱和。”
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上,“十二五”的挑战很大。本网记者了解到,,各省公布2011年发展规划,GDP增速低于10%的只有北京(8%)、上海(8%),河北(8.5%),浙江(9%),广东(8%),河南(8%),山东(9%),而增速12-13%的省份有13个,全国加权平均约为10%。
研究表明,GDP增速在全国基准水平(7~8%)上每增1百分点,GDP能源强度下降目标应增加2-3个百分点
“如果十二五GDP平均增速为10%,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位16,%,那么到2015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43.7亿吨,这将超过目前规划的41亿吨标煤。”何建坤分析,“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GDP能源强度下降的幅度,并适当控制GDP的年均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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